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对双方长期合作具有指
导性意义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及双方分、子公司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实际执行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具体的交易细节需要双方在后期签署的正式合同或协议中另行约定。
协议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
金额和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对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或“甲方”)坚持互利共赢、同等优先的原则,双方构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进在N型异质结超薄半片切片领域,截、开、磨、切装备及金刚线领域以及技术领域等展开合作。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并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4、注册资本:89,187.4906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日
6、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住房租赁;合同能源管理;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宁海县兴科中路23号)
8、股权结构:东方日升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300118,证券简称:东方日升)。林海峰先生持股29.50%,为东方日升实际控制人。
9、主要财务数据:根据东方日升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上表中的净资产、净利润均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东方日升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正常业务往来外,在产权、其他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
本协议由公司与东方日升于2023年1月3日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背景
受益于双碳目标的稳步推进,光伏行业持续保持高景气度,市场需求旺盛,为加强上下游的紧密合作,双方坚持互利共赢、同等优先的原则,构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进在N型异质结超薄半片切片领域,截、开、磨、切装备及金刚线领域以及技术领域等展开合作。
(三)合作内容
1、N型异质结超薄半片切片领域
双方在N型异质结超薄半片切片领域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合作方式可采取直接销售(采购)或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的方式进行,合作期限内,每年甲方销售给乙方或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加工的单晶方棒数量原则上不低于10GW体量的210半棒,乙方将上述方棒加工成合格的100微米厚度及更薄厚度的N型异质结半片超薄硅片后向甲方销售或由甲方负责收回。具体条款由双方另行签订相关协议进行约定。
2、截、开、磨、切装备及金刚线领域
甲方确认在后续扩产或产能更新过程中,在同等市场条件下,优先购买乙方生产的截、开、磨、切等设备及金刚线;乙方确认在向甲方提供上述设备及金刚线过程中,给予甲方战略客户政策,乙方就上述设备及金刚线的供应优先满足甲方实际需求并给予甲方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优惠价格,具体条款另行签订相关合同予以约定。
3、技术领域
双方均为行业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各自领域均具备技术方面优势,双方一致同意在未来合作过程中,坚持互惠共赢、共同发展、持续降本的理念,在各自优势技术领域展开全方位合作,构建战略技术合作伙伴关系。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协议,具体适用于双方的分、子公司,本协议双方及双方分、子公司独立签署及执行相关合同,并在其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
2、协议有效期为5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到期后,若有继续合作意向,甲乙双方协商协议续签事宜。
3、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磋商解决问题。若在一方向另一方通知该争议后的30日内不能解决,那么任何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为对双方合作具有指导性意义的战略合作协议,实际执行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具体协议约定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协议约定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时生效,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后终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对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是为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及资源,坚持互利共赢、同等优先的原则,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扩大市场占有率,实现共同发展;双方构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密切合作,为双方创造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有利于公司保障稳定的盈利能力。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四、 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对双方长期合作具有指导性意义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及双方分、子公司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实际执行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具体的交易细节需要双方在后期签署的正式合同或协议中另行约定。
(二)协议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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