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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1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特一转债(债券代码:128025)转股期为2018年6月12日至2023年12月6日;目前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公开发行了35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4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7]【831】号”文同意,公司3.5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7年12月2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特一转债”,债券代码“128025”。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6月1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0.20元/股。

  2018年4月20日,因公司实施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特一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18年4月20日起,由原来的20.20元/股调整为19.70元/股。

  因公司股价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满足“特一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自2018年7月30日起,“特一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9.70元/股向下修正为16.10元/股。

  2019年3月29日,因公司实施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0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特一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19年3月29日起,由原来的16.10元/股调整为15.45元/股。

  2020年4月28日,因公司实施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50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特一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20年4月28日起,由原来的15.45元/股调整为14.70元/股。

  2021年6月3日,因公司实施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0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特一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21年6月3日起,由原来的14.70元/股调整为14.05元/股。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特一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21年12月1日起,由原来的14.05元/股调整为13.80元/股。

  2022年5月10日,因公司实施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0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特一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22年5月10日起,由原来的13.80元/股调整为13.15元/股。

  公司股票自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29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特一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3.15元/股)的130%(含130%),已经触发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权利,同时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3个月内(即2022年11月30日至2023年2月28日),如“特一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特一转债”提前赎回权利。

  二、特一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0日,特一转债尚有212,174,700元挂牌交易。2022年第四季度,特一转债因转股减少85,474,700元,转股数量为6,499,650股,剩余可转债余额为212,174,700元。

  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备注:1、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6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60,000股是由于公司原高管黄燕玲女士任期届满,离任已满6个月所致;

  2、无限售条件股份中增加1,021,400股是由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导致股本增加所致。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部门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750-5627588

  传真:0750-5627000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2年12 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特一药业《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2年12 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特一转债《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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