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44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818,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最高成交价为18.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4,071,57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9月27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9,462,477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365,619股)。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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