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1月4日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3年1月4日上午9:15—2023年1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3年1月4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鸿先生。
6、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7,773,8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63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5,185,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79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2,588,4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84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876,4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3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28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70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588,4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1677%。
8、征集投票权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公司独立董事赵德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的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赵德军先生未收到任何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作了单独计票。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773,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7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773,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7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773,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7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旷阳、张颖琪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公司针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12月19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12月1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2年12月28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共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该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其本人未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所持有部分股票期权行权及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2年12月28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1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并经上述12名激励对象已出具的书面承诺,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经自查,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均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部分铂泰电子股权及向铂泰电子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受让部分铂泰电子股权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部分铂泰电子股权的议案》,同意:1、公司与嘉兴海容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海容基金”)签署《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兴海容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使用资金13,925.00万元受让海容基金持有的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铂泰电子”)625万元出资额(占增资前铂泰电子44.23%的股权比例);2、公司与郑钢海、李振旭共同签署《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郑钢海、李振旭关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使用资金1,389.57万元受让郑钢海持有的部分铂泰电子出资额57.09万元(占增资前铂泰电子4.04%的股权比例);公司使用资金1,203.13万元受让李振旭持有的部分铂泰电子出资额49.43万元(占增资前铂泰电子3.50%的股权比例)。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受让部分铂泰电子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二)向铂泰电子增资
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铂泰电子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铂泰电子签署《关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公司东莞消费电子业务研发基地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铂泰电子进行增资,拟出资资产评估值为3,502.61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取得铂泰电子143.90万元出资额对应股权,铂泰电子注册资本由1,413.04万元增加至1,556.945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铂泰电子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公司上述受让部分铂泰电子股权及向铂泰电子增资事项完成后,铂泰电子注册资本将由1,413.04万元增加至1,556.945万元,公司将直接持有铂泰电子注册资本875.42万元,占其出资比例为56.23%。
二、受让与增资的进展情况
2023年1月4日,公司收到铂泰电子通知,铂泰电子已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上述交易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颁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 称: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5G5458D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拥军路136号5栋103室、3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伍佰伍拾陆万玖仟肆佰伍拾元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杨乾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