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3年1月4日14:30;
2、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8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靳保芳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1,473,941,1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552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371,483,9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20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102,457,1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4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人,代表股份179,750,7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28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公司一体化产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3,861,1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8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9,670,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反对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玉山、贾潇寒
3、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12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98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82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新增担保额为29.7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2、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累计新增担保额为255.3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为101.1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为154.20亿元。上述提供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4.17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0.79%。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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