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2年1-9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694,830.18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520,596,666.28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33,575,670.31元。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利益,并考虑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拟定2022年公司前三季度特别分红方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特别分红方案之日的总股本378,409,2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99,521,642.7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上述特别分红方案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回馈股东优惠购买贵势产品并赠送新春大礼包的议案》
春节将至,为感谢广大股东对公司旗下贵势品牌产品的关注和喜爱,凡是以优惠价格购买贵势品牌产品的股东,公司将附赠新春大礼包一份,活动方案详见吉宏股份官方公众号。
本次活动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8:00至2023年2月20日18:00止。若超过2023年2月20日18:00未进行本次活动购买登记的,则视为股东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活动的权利。
本次参与活动的股东范围为:截至2022年12月26日下午15:00和2023年1月1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2年1-9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694,830.18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520,596,666.28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33,575,670.31元。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利益,并考虑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拟定2022年公司前三季度特别分红方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特别分红方案之日的总股本378,409,2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99,521,642.7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上述特别分红方案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2年1-9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694,830.18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520,596,666.28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33,575,670.31元。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利益,并考虑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拟定2022年前三季度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特别分红方案之日的总股本378,409,2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99,521,642.7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上述特别分红方案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上述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与公司业务运营、持续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对投资者进行适度回报,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同意上述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其他说明
1、上述特别分红方案系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预期,并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回报拟定,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长远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2、上述特别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6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1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所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1月17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3年1月17日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邮编:361027,传真:0592-63163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许文秀
2、联系电话:0592-6316330
3、传真号码:0592-6316330
4、电子邮箱:xuwx@jihong.cn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3”,投票简称为“吉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1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0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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