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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88,224,392股,限售期为自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翱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数量为5,447,112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数量为182,777,28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月1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2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830,089股,并于2022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18,300,889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384,753,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9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547,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数量为182,777,28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3.70%,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447,11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0%。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为43名,限售股份数量共计188,224,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0%。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1月1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期安排、减持承诺

  1、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前海万容红土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浦东新星纽士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本单位在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上述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单位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在较长时期内稳定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后,本单位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公司的股票。

  (2)本单位将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上市前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方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届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

  (3)在本单位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时,若本单位仍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4)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存在更新规则和要求的,本单位将遵守届时适用于本单位的相关规则和要求。”

  2、其他33名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期安排、减持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美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翱捷科技本次解禁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翱捷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翱捷科技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88,224,392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5.00%;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月1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2,436,105限售股中,有1,952,320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有483,785股属于战略配售股;

  (4)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473,531限售股中,有868,800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有604,731股属于战略配售股。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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