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持有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2%)的高级管理人员高云龙女士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3%,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的25%)。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云龙女士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持有的股份不超过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3%,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的2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 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 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截至本公告日,高云龙女士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承诺一致。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2、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云龙女士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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