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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吉林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天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天龙”)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222001150,发证时间:2022 年11月29日,有效期三年。

  长春天龙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长春天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2年至2024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长春天龙2022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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