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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深圳众禄基金 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并参与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服务协议,自2023年1月6日起,本公司增加众禄基金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同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2023年1月6日起,投资者可在众禄基金网上渠道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二、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6日起,投资者通过众禄基金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众禄所示公告为准,但众禄基金不得低于成本销售上述基金。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众禄基金的其他旗下基金,则自该基金在众禄基金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众禄基金所示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在众禄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众禄基金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众禄基金的有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众禄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zlfund.cn/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2、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bhhjamc.com

  客服电话: 400-651-1717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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