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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届满的公告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23-001

  

  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西广业粤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2年6月14日,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粤桂股份”)收到大股东广西广业粤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桂投资”)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其计划2022年6月15日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计划减持不超过9,688,037股,即不超过粤桂股份总股本的1.45%,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6,684,018股,即不超过粤桂股份总股本的1%。具体详见2022年6月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和2022年10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2023年1月5日,公司收到粤桂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止2023年1月5日,粤桂投资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293股,减持均价8.1606元/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以上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粤桂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价格区间为8.08元/股--8.22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粤桂投资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粤桂投资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3.粤桂投资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4.粤桂投资持有的公司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5.本次减持后,粤桂投资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时间已届满,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粤桂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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