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宁波市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长华长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华长盛”)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233100006,发证日期:2022年12月1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长华长盛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长华长盛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2年至2024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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