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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67.7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0.9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58,62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7,276,861.4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2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39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后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表所示: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5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5,956.74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56.74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4517号)。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起至2022年12月5日,公司拟置换的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97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4517号)。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67.7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67.7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14517号《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晶品特装截止2022年12月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晶品特装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3-004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品特装”)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晶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8,000.00万元向南通晶品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其中8,0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南通晶品的注册资本由1.20亿元增加至2.00亿元(公司于2022年12月使用自有资金向南通晶品增资4,000.00万元,目前工商变更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资本仍为8,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南通晶品100%股权。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58,62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91,343,138.59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7,276,861.41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83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鉴于“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晶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8,000.00万元向南通晶品增资,其中8,0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南通晶品注册资本将由1.20亿元增加至2.00亿元(公司于2022年12月使用自有资金向南通晶品增资4,000.00万元,目前工商变更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资本仍为8,000.00万元),公司对南通晶品的持股比例仍为100%,南通晶品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晶品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子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南通晶品增资,其中8,0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通晶品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3-005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264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498人,其中92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309,837.8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449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多个行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月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3-007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火炬街1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30日

  至2023年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月19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5: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火炬街10号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火炬街10号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10-80110918

  传真:010-80110918

  邮政编码:102200

  联系人:余灵

  2.与会股东住宿与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3-002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议案于2023年1月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3-003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0.9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58,62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7,276,861.4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2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39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基于公司“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晶品”),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均未发生变化。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南通晶品已在江苏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同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董事会将授权指定人员尽快办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工作。

  全资子公司南通晶品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景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

  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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