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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与菲交所新签合作谅解备忘录

  本报讯 1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菲律宾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菲交所)通过线上方式新签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深交所总经理沙雁、菲交所总裁拉蒙·莫松分别代表两所签字。

  深交所与菲交所于2009年首次签署备忘录,在高层互访、人员交流、信息共享、产品互挂等方面保持密切合作关系。深交所介绍,在新形势下,深交所与菲交所新签备忘录得到中菲两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作为菲律宾总统马科斯访华成果之一。为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两国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深交所与菲交所在备忘录中明确,将在市场培育推广、跨境投融资服务、指数合编和产品合作、市场发展和技术经验交流等方面进一步探索务实合作举措,强化优势互补、凝聚发展共识,共同打造中菲资本市场开放合作典范,助力谱写中菲关系新篇章。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下,继续加强与境外交易所及市场机构多领域合作,积极助力“一带一路”沿线资本市场务实合作,持续优化跨境产品机制,不断拓宽跨境投融资渠道,稳步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奋力建设以优质创新资本中心为特色的世界一流交易所,在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郭冀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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