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更名及增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诚道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更名并增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更名及增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二、工商变更及取得营业执照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诚道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更名为成都市道至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并于近日取得了由都江堰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变更后具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 公司名称:成都市道至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1794934381B
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 法定代表人:董彬
5、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6、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6日
7、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金凤路169号
8、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建筑用石加工;门窗制造加工;建筑材料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门窗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备查文件
成都市道至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0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义嘉华”)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司法拍卖并由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君泰达”)以最高应价竞得的37,859,71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已于2023年1月5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宏义嘉华持有的37,859,716股公司股份被成都中院裁定拍卖,本次拍卖于2022年12月5日14:00时至2022年12月6日14:00时(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进行,最终由东君泰达以最高应价竞得。成都中院对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出具了《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川01执3383号之十二,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认为本次司法拍卖程序合法,应予确认,并对上述37,859,716股公司股份上所设定的冻结予以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2023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宏义嘉华本次被司法拍卖的37,859,716股公司股份已于2023年1月5日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上述37,859,716股公司股份已过户登记至东君泰达名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上述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二、股东股份变动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的37,859,716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登记完成后东君泰达、宏义嘉华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东君泰达持有公司股份37,859,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2、宏义嘉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注:如出现总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情况
根据成都中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并经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宏义嘉华持有的37,859,716股公司股份因被成都中院司法拍卖过户,上述股份涉及的司法冻结相应解除,因此东君泰达持有的上述过户股份不存在冻结的情况。
宏义嘉华持有的上述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并完成过户登记后,宏义嘉华持有公司股份117,767,762股。其中,被司法冻结117,767,76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5.55%;被轮候冻结58,288,76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9.49%,占公司总股本的7.70%。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司法拍卖过户登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化名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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