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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重庆斯豪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原名称:天津斯豪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斯豪”)的通知,其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前,重庆斯豪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仕达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工商变更后,上述双方不再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本次主要系对其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场所进行了变更,并重新委托周静女士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登记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340960606D

  名称:重庆斯豪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贰佰捌拾柒万玖仟叁佰壹拾元零叁角玖分

  主要经营场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乌杨街道园区路21号O栋1-19(集群注册)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静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9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斯豪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806,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6%。上述变更事项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等不构成任何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仕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斯豪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斯豪”)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何仕达先生控制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从30.7928%减少至28.7373%。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仕达先生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因何仕达先生与重庆斯豪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双方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导致何仕达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30.7928%减少至28.7373%,现就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注: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何仕达先生、重庆斯豪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前,双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024,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7928%。何仕达先生、重庆斯豪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双方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仕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217,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737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变动如下表:

  

  注:上述百分比经四舍五入调整后计算。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义务披露人何仕达先生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系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导致的持股比例变化。

  ● 本次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重庆斯豪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斯豪”)《关于重庆斯豪不再与何仕达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经重庆斯豪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同意变更重庆斯豪普通合伙人为周静,承担无限责任,同意变更何仕达为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撤销何仕达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重新委托周静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何仕达先生与周静女士不存在关联关系,重庆斯豪与何仕达先生不再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的基本情况

  何仕达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何仕达先生系重庆斯豪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何仕达先生实际拥有重庆斯豪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并与重庆斯豪互为一致行动人。在何仕达先生与重庆斯豪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期间,二者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上始终保持一致意见,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不存在滥用自身控制地位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的相关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仕达先生不再担任重庆斯豪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重庆斯豪不再构成控制关系,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2、何仕达先生不再担任重庆斯豪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后,双方确认如下:

  何仕达先生、重庆斯豪作为公司股东,在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股东大会提案、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等)过程中按照各自独立的意思表示行使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仕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217,9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74%;重庆斯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6,4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6%。

  三、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归属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何仕达先生、重庆斯豪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各方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影响何仕达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四、其他说明

  1、何仕达先生与重庆斯豪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其他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2、双方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期:2023年1月6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淳中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淳中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经重庆斯豪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斯豪”)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同意变更何仕达先生为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并撤销何仕达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因此重庆斯豪与何仕达先生不再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双方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导致何仕达先生所持有的表决权减少。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何仕达先生向市场增持或减持,系与重庆斯豪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导致的表决权减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何仕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217,9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7373%;重庆斯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6,4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55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增持计划。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仅为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何仕达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与重庆斯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何仕达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没有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何仕达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

  受限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至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何仕达

  2023年1月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何仕达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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