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3-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6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6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陈艳女士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26,914,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13%。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25,793,5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7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20,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1,662,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14,4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62,417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张鑫、贺晴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7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3-00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
并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并补选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举公司董事长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李彩芬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 选举公司副董事长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陈艳女士、杨志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 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补选李彩芬女士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补选后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补选完成后,战略委员会成员如下:
李彩芬(召集人)、陈艳、杨志杰、邱良杰、王春、胡左浩。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7日
附件:
(一) 李彩芬女士简历
李彩芬,女,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在蛇口三洋LED厂、深圳蛇口开发科技公司、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1996年6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副总经理,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名誉董事、海洋王(香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李彩芬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06,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21%,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李彩芬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陈艳女士简历
陈艳,女,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重庆仪表材料研究所任职;2001年2月起在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秘书、销售部经理、销售支持部副总监、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监、总经理特别助理;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董事、轮值总裁。
陈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47%,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陈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杨志杰先生简历
杨志杰,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在湖北荆襄化工集团子弟中学、湖北荆襄化工集团物资公司任职;2001年6月起在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工程师、服务部经理、服务中心主任、网电事业部副总经理、网电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特别助理、监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轮值总裁。
杨志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47%,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杨志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3-00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月6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12月30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由李彩芬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并补选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彩芬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补选李彩芬女士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补选后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艳女士、杨志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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