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四 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2〕191号),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日,公司取得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牌匾,有效期自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要求,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审核及社会公示等程序而评选出的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核心关键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
公司本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是继公司获得2019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之后的新突破。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力源兴达科技有限公司已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及中小企业称号;全资子公司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通过2022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复核审查;控股子公司西安彩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被认定为2022年度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体现了公司在技术、产品、服务及未来发展前景上得到了有关政府部门的充分认可及高度肯定,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未来,公司及公司其他子公司将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坚持走“科技化”、“专精特新”之路。 三、风险提示
本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 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牌匾》。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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