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泰”)
重庆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田”)
以上被担保人均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铭泰、重庆金田提供最高限额55,830.06万元人民币(其中8,100.00万美元按2023年1月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8926折算)的担保。
截至2023年1月5日,公司已为香港铭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6,474.30万元(其中22,701.78万美元按2023年1月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8926折算);已为重庆金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9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1月5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70,357.97万元(其中27,426.51万美元按2023年1月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8926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74%。本次被担保方香港铭泰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出具《最高额保证函》,为香港铭泰因融资或交易而应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承担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最高额为1,500万美元。
2、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出具《公司保证函》,为香港铭泰因外汇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而应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承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600万美元。
3、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出具《公司保证函》,为香港铭泰和重庆金田因融资、交易或服务而应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承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6,000万美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8日、2022年5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2,236,845.85万元人民币,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香港铭泰
2、重庆金田
香港铭泰、重庆金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1年度数据经审计,2022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因融资或交易而应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承担的全部债务提供不超过1,5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保证签署之日始,直至所有融资中最晚到期应付的一笔融资的应付日后的三年止。
2、本次担保的债务最高额为1,50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因外汇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而应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承担的债务提供不超过6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60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和重庆金田因融资、交易或服务而应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承担的债务提供不超过6,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6,00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被担保方香港铭泰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的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月5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70,357.97万元(其中27,426.51万美元按2023年1月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8926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74%,无逾期担保。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