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共计收到各项政府补助人民币197,102,212.51元。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小额补助汇总指单笔补助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及以下的金额汇总数。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共计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为人民币197,102,212.51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人民币76,465,500.00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人民币120,636,712.51元。上述政府补助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的具体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