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9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9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9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9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21,345,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999%。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74,443,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2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6,901,6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39%;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9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1人,参加网络投票的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7,792,7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46%。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700万股。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01选举聂腾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17,965,914,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91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44,413,126,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132%。
聂腾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陈立英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11,668,203,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38,115,415,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4521%。
陈立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聂樟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20,702,251,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47,149,463,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647%。
聂樟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周柏根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20,189,413,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8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46,636,625,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177%。
周柏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符勤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20,921,949,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47,369,161,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134%。
符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2.01选举张大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21,030,703,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0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47,477,915,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869%。
张大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晓荣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21,133,224,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6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47,580,436,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63%。
张晓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胡铭心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21,245,316,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47,692,528,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22%。
胡铭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3.00《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3.01选举赖雪军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18,455,493,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1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44,902,705,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445%。
赖雪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唐彩霞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21,129,983,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6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47,577,195,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41%。
唐彩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4.00《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289,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5%;反对5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7,736,3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18%;反对5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提案5.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289,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5%;反对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7,736,6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20%;反对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李怡星、高霞律师视频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1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与会监事推举赖雪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赖雪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赖雪军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1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人。与会董事推举聂腾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联席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聂腾云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陈立英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聂腾云先生、符勤先生、张大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由聂腾云先生任主任委员;
(2)张晓荣先生、陈立英女士、张大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张晓荣先生任主任委员;
(3)胡铭心先生、周柏根先生、张大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由胡铭心先生任主任委员;
(4)张大瑞先生、陈立英女士、胡铭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由张大瑞先生任主任委员。
各专业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去专业委员的资格。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聂腾云先生为公司总裁(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聂腾云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立英女士、周柏根先生、符勤先生、谢万涛先生、杨周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立英女士、周柏根先生、符勤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杨周龙先生、谢万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谢万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谢万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红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红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杨红波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39296789
传真号码:021-39296863
邮箱:ir@yundaex.com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
杨红波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7、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何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何强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39296789
传真号码:021-39296863
邮箱:ir@yundaex.com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
何强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
8、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余汉清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余汉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9、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所任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附件:
1、谢万涛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谢万涛先生于2006年12月至2008年8月担任华通行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9月至2016年2月担任德威集团(中国含香港及东南亚)首席财务官;2016年2月加入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目前担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谢万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711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谢万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谢万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杨周龙先生,男,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位。杨周龙先生于2010年1月加入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目前担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杨周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288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杨周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杨周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杨红波,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8年7月至2017年3月,曾任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信息披露主管、董事会办公室部长助理;2017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监,2017年11月至2023年1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杨红波先生已于2017年10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秘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杨红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5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杨红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杨红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何强,男,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何强先生于2014年7月加入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目前担任公司高级经理。何强先生已于2019年4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秘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何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5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何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何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余汉清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专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国际注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师(CCSA)、会计师。于2010年7月至2012年7月担任福建九牧集团审计总监;2012年7月加入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目前担任公司审计监察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余汉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余汉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余汉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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