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董事曹仰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974,288股(占截至2023年1月9日本公司总股本的0.04%)的董事曹仰锋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3,000股(占截至2023年1月9日本公司总股本的0.01%)。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曹仰锋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曹仰锋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23年1月9日,曹仰锋持有公司股份974,288股,占截至2023年1月9日公司总股本的0.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因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和获授期权行权获得的股份,以及因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43,000股,占截至2023年1月9日公司总股本的0.01%。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具体减持价格视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曹仰锋先生未做出过股份限售承诺,其作为公司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的规定,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曹仰锋先生出具的《关于晶澳科技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北京华建盈富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183,722,100股(占截至2023年1月9日本公司总股本的7.80%)的股东北京华建盈富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8,334,029股(占截至2023年1月9日本公司总股本的2.90%)。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华建盈富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建盈富”)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北京华建盈富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23年1月9日,华建盈富持有公司股份183,72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2014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进行。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8,334,029股,占截至2023年1月9日公司总股本的2.90%。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减持价格:具体减持价格视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2019年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华建盈富作出股份限售承诺:本企业在本次重组之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至本次重组完成后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019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于2019年11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华建盈富上述股份限售承诺期限已于2022年11月28日届满,华建盈富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华建盈富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及未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前次权益变动披露情况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因非公开发行股份,股东北京华建盈富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建盈富”)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下降至8.87%。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020年10月31日至2022年12月6日期间,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以及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从而导致华建盈富持股比例由8.87%被动下降至8.40%,持股比例下降0.47%。

  2023年1月10日,公司收到华建盈富通知,其于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1月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281,300股,其持股比例由8.40%下降至7.80%,持股比例下降0.60%。

  综上,华建盈富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1%,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华建盈富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建盈富”)通知,华建盈富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月10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