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09.357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94.465万股,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14.8925万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1月16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股份归属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郭随英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1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40)。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11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42)。
5、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第一批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二)预留部分第一期第一批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注:为避免可能触及短线交易行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先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14万股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11.62万股股票归属登记事宜将暂缓办理。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1、首次授予第二期第一批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1人;
2、预留部分第一期第一批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0人;
因部分人员同时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本批次实际归属人数合计为136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1月16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09.3575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股本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1日出具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2XAAA3B0019), 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2年12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462.25977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02.35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359.90227万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8日出具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2XAAA3B0022),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2年12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7.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93.00万元。
2023年1月9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18,969.79元,公司2022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20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14,201,325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2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93,575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97%,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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