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1月3日,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00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临2023-002号)。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问询函》回复工作。但鉴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部分问题尚需进一步与股东方核实确认,故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决定延期5个交易日回复《问询函》。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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