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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外,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并调整相关内容的议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22年度为6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包括:

  (1)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13亿元的担保;

  (2)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

  上述具体融资担保期限以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18日、2022年7月8日、2022年7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情况

  1、公司于近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英联”)提供保证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债务人:英联金属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最高债权额本金:人民币30,000,000.00(大写:叁仟万元整)

  (3)主债权及债权确定期间: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3年01月03日起至2026年01月03日止(即“债权确定期间”),南京银行根据主合同为债务人办理具体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为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保险费、保管仓储费、查询费、提存费、过户手续费及税费、汇款手续费、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等。)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扬州英联于近期拟与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宝诚”)签署编号为SH-B202370014《融资租赁合同》,并由本公司为扬州英联上述融资业务提供合计23,578,000.00元担保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协议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债务人:英联金属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权

  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包括其所有补充及修改文件,即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及手续费,金额为23,578,000.00元。

  若租赁期内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发生变动而导致租金发生调整的,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主债权金额随之相应调整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到期日为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经债权人确认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行终止。

  债务履行期具体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即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及手续费)、迟延履行金、租赁物残值转让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及执行费、诉讼保全申请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用、差旅费等)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应补交的税款等)。

  3、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扬州英联拟于近期与海发宝诚签署编号为SH-B202370020《融资租赁合同》,并由本公司为扬州英联上述融资业务提供合计20,633,880.00元担保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协议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债务人:英联金属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权

  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包括其所有补充及修改文件,即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及手续费,金额为20,633,880.00元。

  若租赁期内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发生变动而导致租金发生调整的,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主债权金额随之相应调整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到期日为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经债权人确认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行终止。

  债务履行期具体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即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及手续费)、迟延履行金、租赁物残值转让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及执行费、诉讼保全申请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用、差旅费等)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应补交的税款等)。

  (二)被担保人的情况

  (1)公司名称:英联金属科技(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英联”)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MA1Y6H674E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翁伟武

  (5)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9年4月4日

  (7)住所: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金森路中段

  (8)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扬州英联为本公司持股98%的控股子公司。

  

  (10)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担保审批情况

  上述担保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剩余可用额度为120,431.22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滚存总余额为73,988.16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上述授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均为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公司对其均具有控制权,对其运行和管理能全面掌握,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分别详见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7月8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关于新增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并调整相关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滚存总余额73,988.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8.63%。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的债权发生逾期的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取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

  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汕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英联”)和控股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英联”)于近日分别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和1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专利的取得是公司及子公司重要核心技术的体现和延伸,其所涉及的技术及应用领域与公司主要产品相关,不会对我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英联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2年11月29日至2023年1月10日,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9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英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8.29元/股)的130%。

  若在未来触发“英联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届时根据《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

  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英联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18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公开发行了21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1,4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1月21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英联转债”,债券代码“12807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10月2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4月2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5年10月21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英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公司因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需调整转股价格,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初始转股价格13.54元/股调整为13.4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1日生效。

  2、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英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公司因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需调整转股价格,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41元/股调整为8.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3月30日开始生效。

  3、公司于2022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英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英联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2022年8月5日至2023年2月4日)内,若再次触发“英联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英联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英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2年11月29日至2023年1月10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9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英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8.29元/股)的130%。

  若在未来触发“英联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

  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英联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英联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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