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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01月0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01月0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全体出席董事同意推举董事许可先生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02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彭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彭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其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离任后,彭辉先生将在子公司担任顾问职务。

  彭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并确认了彭辉先生的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截止本公告日,彭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52,340股,彭辉先生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进行股份锁定管理。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01月0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周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补选前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彭辉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稳健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彭辉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周敏女士简历

  周敏女士,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学士,中共党员,会计师。曾就职于珠海安生医药有限公司、成都迪康药业有限公司。2017年至今先后担任公司集团财务经理、财务中心总经理、财务副总监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周敏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周敏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敏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03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B座37楼

  4、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02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2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2月10日上午9:15 至 2023年02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3年02月06日(星期一)

  7、参加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只能采取现场、网络表决方式的一种。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02月0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1月1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02月09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3年02月0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

  5、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室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B座37楼

  邮政编码:610095

  联系电话:010-58731208

  联系传真:010-58731208

  电子信箱:ir@ymky.com

  联系人:李前进、陈僖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26

  2、投票简称:易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2月10日上午9:15 —2023年02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其股份性质: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对彭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彭辉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上述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彭辉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阅周敏女士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周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胡  明  肖兴刚  冯  岚

  2023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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