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后,同意提名何伏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时增补何伏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不设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职位。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何伏信先生简历
何伏信,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省南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办事员,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南海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现佛山市南海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区联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区联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佛山市南海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区境外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现任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海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等。
何伏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月5日以书面通知形式传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林志萍女士、许家铭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刘国伟先生委托监事林志萍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推举林志萍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国伟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经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后,同意提名黎敬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月5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稳健发展,保证第四届董事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选举周少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周少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何伏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增补何伏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附件
周少杰先生简历
周少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曾任佛山市南海区公建物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市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南海联晟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任佛山市南海怡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佛山市南海怡浩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
周少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2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提案已经2023年1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1月31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9。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申健、李金泉,联系电话:(0755)83262887,传真:(0755)83227418,电子邮箱:king@szmeizhi.com。
4.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6;投票简称:美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刘国伟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鉴于刘国伟先生在任职期间内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公司法定最低人数,为为保证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黎敬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黎敬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10日
附件:黎敬良先生简历
黎敬良,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1月出生,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专业。现任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佛山市南海区武广铁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地下铁道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大业信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南海纵横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经理,佛山市南海交通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南庄大桥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南海石肯大桥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佛山市南海五丫口大桥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佛山市南海樵山公路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佛山市南海罗丹公路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佛山市南海江石公路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佛山市南海三山西桥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南海紫洞大桥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佛山市南海新沙大桥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佛山市南海下安大桥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南海桂穆公路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佛山市南海广和大桥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佛山市南海怡通道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佛山市南海桂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佛山市南海公路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
黎敬良先生曾任南海系列印刷公司会计,广东省南方工业发展总公司南海公司(广东南海三纶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任会计,南海市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联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会计,佛山市南海区联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广东南海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佛山市南海金融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德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德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黎敬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方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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