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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被担保方江西贪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投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情况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游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游”)在2021年5月以50,000万元的对价投资持有了被投公司5.0%的股权。因被投公司经营发展和资本需求,被投公司原有股东在开曼群岛注册设立了ZX Inc.(下称“被投集团”)作为境外主体;对应的上海天游的全资子公司DUOXIAN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有被投集团4.85%的股权。被投集团通过其香港全资子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广州中旭未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中旭”)。如该股权安排的实践惯例,被投公司、被投公司全体股东和广州中旭分别或共同签订《独家业务合作协议》《独家购买权协议》《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股权质押协议》(“交易协议”是指《独家业务合作协议》《独家购买权协议》和《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或其中一份或多份协议,以及该等协议不时的修订和补充以及根据该等协议的约定进一步签署的其他协议)。根据《股权质押协议》,被投公司全体股东将其持有的被投公司股权质押给广州中旭,为被投公司股东自身及被投公司履行交易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中的相关义务提供质押担保。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游将其所持有的被投公司的5%股权予以质押给广州中旭。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将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江西贪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江西贪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05-21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凤凰西大道76号阳光时代写字楼1幢2501-2508室

  法定代表人:史和友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企业管理,文艺创作,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股权结构:上饶县宏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45.50%,上饶市齐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1.65%,上饶县和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9.50%,上饶市合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8.00%,吴旭波持股6.35%,上海天游软件有限公司持股5.00%,陈炜持股4.50%,曲嘉佳持股3.50%,吴璇持股3.00%,张彤持股1.50%,罗锡虎持股1.50%

  3、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被投集团合并报表显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558,427千元,负债总额为5,384,196千元,净资产为1,174,231千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735,718千元,税前利润为680,131千元,净利润为616,441千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34,831千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9,102,644千元,负债总额为7,590,711千元,净资产为1,511,933千元;2022年度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4,535,674千元,税前利润为398,793千元,净利润为337,673千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42,892千元。(已经审计)

  因涉及到被投集团处于IPO申报敏感期,不方便披露被担保方单体财务报表,因被投公司为主要运营实体,上述财务数据可理解为被投公司模拟财务数据。被投公司的一年又一期的资产负债率均高于70%。

  4、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出质人

  上饶县宏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齐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县和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合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吴旭波;上海天游软件有限公司;陈炜;曲嘉佳;吴璇;张彤;罗锡虎(单称或合称为“出质人”)。其中各出质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独立和非连带的,且出质人之间并不就《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因此不构成上海天游为其他出质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各方签署《股权质押协议》,主要内容为下:

  1、所有出质人;

  2、质权人:广州中旭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3、所担保债务:

  1)合同义务:指出质人在独家购买权协议以及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所负的所有合同义务;及被投公司在独家业务合作协议、独家购买权协议和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所负的所有合同义务;以及出质人与被投公司在股权质押协议项下所负的所有合同义务;

  2)担保债务:应指(a)被投公司欠付质权人的所有付款(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交易协议应支付给质权人的咨询和服务费(无论是在规定的到期日、通过提前还款或以其他方式)及其利息、违约金(如有)、赔偿金以及律师费、仲裁费、股权的评估和拍卖等实现质权的各项费用;(b)质权人因出质人、被投公司的任何违约事件而遭受的全部直接、间接、衍生损失和可预见利益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合理的商业计划和盈利预测;及(c)质权人为强制出质人和/或被投公司执行其合同义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担保方式:上海天游将其持有的被投公司的5%股权质押给广州中旭;各出质人将其持有的被投公司全部股权质押给广州中旭;各出质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独立和非连带的;且出质人之间并不就《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

  5、质押物:出质人持有的被投公司全部股权,包括该等股权所孳生的股息和红利;其中上海天游质押了其持有的被投公司的5%股权;

  6、质押期限: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设立,该质权的有效期(下称“质押期限”)由上述生效日起直至:(a)最后一笔被该质权所担保的担保债务和合同义务被完全偿付及履行完毕;或(b)质权人和/或被指定人在中国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决定按照独家购买权协议购买出质人所持有的被投公司全部股权,被投公司股权均已依法转让给质权人和/或被指定人名下并且质权人及被指定人可以合法从事被投公司的业务;或(c)质权人和/或被指定人在中国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决定按照交易协议购买被投公司全部资产,且被投公司全部资产均已依法转让给质权人和/或被指定人名下并且质权人及被指定人可以利用上述资产合法从事被投公司的业务;或(d)质权人单方要求终止本合同(质权人终止本合同的权利为不带任何限制性条件的权利,且该权利仅由质权人享有,出质人或被投公司不享有单方终止本合同的权利);或(e)依照有关适用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终止时终止。在质押期限内,如出质人及/或被投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偿付担保债务(包括按独家业务合作协议支付独家咨询或服务费或未履行任何交易协议的其它方面),质权人应有权但无义务按本合同的规定处置该质权。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获得了相应的在开曼设立的被投集团的股权,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游将其所持有的被投公司的5%股权予以质押,以推进被投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资本市场发展,属于支持被投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发展需要,以期获得投资收益的最大化。且被投公司的其他股东均将各自所持有的股权同步予以质押,相关行为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上海天游将其持有的被投公司的5%股权予以质押的事项。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游质押其所持有的被投公司的5%股权的事项是为了支持被投公司的发展及同时在境外主体获得了相应的股权,有利于其投资的公司更好地进行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因本次股权质押以上海天游取得被投公司5%股权所费成本50,000万元作为本次质押担保的金额。本次相应股权质押担保事项是出于所涉股权安排的实践惯例,为推进架构调整事宜所须做的商业股权安排结构,以下累计担保的情况将其按50,000万元的额度计入仅是出于上述股权质押的事实,出于审慎严格性考虑所作出的累计。

  本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担保事项和后续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将为5,808,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69%。若经过本次董事会批准的担保完全使用,则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424,000,000元。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99,000,000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0%。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深圳数据中心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深圳数据中心项目投资的议案》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就建设深圳数据中心项目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弈峰科技光明5G大数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深圳数据中心项目”)的投资;及为进一步保障项目的整体投建进度及有效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珑腾”)间接持有50.1%权益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弈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讯科技”)就深圳数据中心项目第一期工程(以下简称“一期工程”)及第二期工程(以下简称“二期工程”)的整体投建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作为相应的开发建设贷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 项目投资及审议程序概述

  (一)项目投资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世纪珑腾通过股权交易获得了深圳市弈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峰实业”)50.56%的股权,从而间接获得了深圳市弈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峰科技”)其所持有的“弈峰科技光明5G大数据中心项目”(即“深圳数据中心项目”)50.1%的权益,并于2022年2月28日完成了相关股权的工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深圳数据中心项目完成股权交割暨成立云数据事业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世纪珑腾因受让弈峰实业股权向第三方支付的交易对价为55,064万元人民币。

  深圳数据中心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规划建筑面积约为16万平米。2022年5月,世纪珑腾间接持有50.1%股权的弈峰科技中标了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云”)的数据中心项目,拟通过深圳数据中心项目为华为云提供定制化数据中心服务,并就华为云的订单开启了一期工程的建设,开发建设主体为弈峰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弈讯科技,就一期工程弈讯科技计划投入建设资金为9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股权交易事项及一期工程建设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公司内部相应的审议程序。2022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为前述世纪珑腾就收购深圳数据中心项目的并购贷款及公司为华为云与弈峰科技开展业务所涉债务分别提供36,000万元及1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随着近期投资基础进一步夯实,在与其他持有项目49.9%的权益股东共同商议后计划在确认销售订单的前提下增加对深圳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投资,规建二期工程,计划增加投资建设资金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开发建设主体为弈讯科技,世纪珑腾间接持有其50.1%股权。

  综合考虑深圳数据中心项目的一期工程及二期工程(若二期工程满足启动条件),则两期工程计划总体投资建设资金合计为200,000万元,其中约70%的资金将使用第三方金融机构授信,以充分提高财务杠杆使用效率。剩余资金将由世纪珑腾和持有项目49.9%权益的其他股东按照相应的持股比例出资并将全部出资至弈峰科技。世纪珑腾增资25,280万元,现已实缴;深圳市叁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叁杰”)增资24,720万元,现部分实缴。

  基于开发建设贷款需求,弈讯科技拟向第三方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5,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下简称“计划申请授信额度”),最终将以金融机构批复的额度为准。在授信额度内,弈讯科技将申请期限不超过12年的贷款作为相应的开发建设贷款,仅弈讯科技作为该笔贷款提款人,弈峰科技与自然人刘旭平控制的深圳谷之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作为该笔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就该笔贷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弈峰科技视同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并同步提请上市公司给予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深圳数据中心项目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若最终授信额度低于计划申请授信额度,该部分资金将以弈峰科技的股东按各自的持股比例通过增资的方式补足出资,即世纪珑腾按照其持有的50.1%权益出资。就一期工程,世纪珑腾承诺就投资建设资金合计投入非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25,785.60万元;若第二期工程满足确认销售订单等启动条件,则世纪珑腾承诺就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投资建设资金合计投入非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32,315万元。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整体价值,后续若能满足一定商业条件的前提下,世纪珑腾有权按照60,120万元的对价获得相关项目资产(包括相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所有者50.1%的股权,通过购买股权方式取得项目资产所有者控制权的方式,进而取得相关项目资产的控制权。(以下简称“购买股权”)

  为避免歧义,在相关议案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后,深圳数据中心项目的二期工程事项将会在确认销售订单的前提下启动建设;购买股权事项会在前置相关商业条件达成后启动交易。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深圳数据中心项目的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深圳数据中心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和确认世纪珑腾对深圳数据中心项目的购买、建设投资及后期达成前置相关商业条件下的购买股权。出于审慎性原则考虑,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后续就深圳数据中心项目有任何新的规划建设需扩大资金投入或者超过前述金额额度的资本支出,均将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合作方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深圳市叁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劢杰投资有限公司

  5、注册资本:5438.4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深圳市叁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96%,深圳市叁弈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上海劢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

  8、经查询,深圳叁杰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建设规划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深圳市弈峰实业有限公司;

  2、出资方式:受让股权和现金增资;

  3、资金来源:受让股权的资金为世纪珑腾自筹资金;增资资金为世纪珑腾、深圳叁杰的自筹资金;

  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园区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创业空间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贸易代理;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平台;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股权结构:世纪珑腾持有弈峰实业50.56%股权,增资25,280万元用于开发建设;深圳叁杰持有弈峰实业49.44%股权,增资24,720万元用于开发建设。

  (二)项目建设规划

  1、项目开发公司名称:深圳市弈讯科技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

  3、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4、建设资金来源:股东增资及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借款;

  5、股权结构:公司通过世纪珑腾间接持有弈讯科技31.56%股权,深圳叁杰间接持有弈讯科技48.99%股权,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弈讯科技13.53%股权,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弈讯科技5.01%股权,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弈讯科技0.91%股权;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对价及增资金额:世纪珑腾受让转让方持有的弈峰实业505.60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50.56%),交易对价合计为55,064万元。为开发建设,世纪珑腾增资25,280万元;深圳叁杰增资24,720万元。

  2、支付方式:现金对价,现金增资;

  3、增资标的公司人员安排:各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90日内,在股东协议相关约定的基础上,明确目标公司具体管理人员;

  4、违约条款:违约与提前终止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或任何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不真实或不准确,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该方为“违约方”)。在此情况下,守约一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其对本协议的违约,并且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三十(30)个工作日内对其违约予以补救。如果该三十(30)个工作日届满时违约方仍未对违约予以补救,则守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如果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已经明确书面表示其将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主要义务,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包括因不可抗力造成)已经致使各方不能实现本协议的基本目的,则守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本协议下适用于守约一方的提前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应是其可获得的任何其他补救之外的权利,并且该终止不应免除至本协议终止日所产生的违约方的任何义务,也不能免除违约方因违反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而对守约一方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5、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各方正式签署之后即对各方有约束力

  6、生效时间:2021年12月

  五、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对深圳数据中心项目的投资将有助于推进深公司数据中心业务全国核心区域布局的战略与云数据业务的拓展。综合考量已经获得了华为云的订单,且二期工程事项的建设将会以销售订单的确认为前提,因此公司认为风险可控。经过可行性分析,若相关订单履约顺利,则项目将具备较好的投资价值,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在实体经济领域的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

  深圳数据中心项目投资事项,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根据目前的行业市场前景判断,预计中长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深圳数据中心项目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无法通过股东大会审批的可能,导致建设工程无法顺利推进的风险;

  2、深圳数据中心项目的投建为中长期规划,项目总体建设周期预计较长,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其他不确定因素,若不能如期交付,存在较大的违约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向终端客户的履约保障赔偿;

  3、深圳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内部管理、团队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市场拓展情况及未来盈利未达预期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

  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暨深圳数据中心项目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拟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人深圳市弈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讯科技”)的资产负债率超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能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就建设深圳数据中心项目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暨已有担保进展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因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弈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峰科技”)于2022年5月中标了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云”)的数据中心项目,拟通过其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的“弈峰科技光明5G大数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深圳数据中心项目”)为华为云提供定制化数据中心服务,公司正开展深圳数据中心项目第一期工程。在考虑到近期投资基础进一步夯实,故公司拟投入深圳数据中心项目第二期工程。为进一步保障上述工程建设的整体投建进度及建设资金灵活度,弈峰科技下属全资子公司弈讯科技拟向第三方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5,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期限不超过12年的开发建设贷款,仅弈讯科技作为该贷款提款人,弈峰科技与自然人刘旭平控制的深圳谷之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作为该笔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就该笔贷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基于上述情况,弈峰科技视同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据第三方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拟为该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方仅为弈讯科技,担保期间为自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市弈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月4日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电达谷源产业园19栋203

  法定代表人:刘旭平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专业设计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贸易代理;寄卖服务;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弈讯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弈讯科技31.56%股权,深圳市叁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叁杰”)间接持有弈讯科技48.99%股权,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弈讯科技13.53%股权,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弈讯科技5.01%股权,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弈讯科技0.91%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因弈讯科技成立于2022年1月4日,无相关上一年度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86,543,899.44元,负债总额为76,792,910.18元,净资产为9,750,989.26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亏损总额为331,993.57元,净亏损为249,010.7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经查询,弈讯科技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弈峰科技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弈峰科技及弈讯科技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弈讯科技提供所购机电设备抵押担保;

  2、弈峰科技为此次开发建设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就该笔开发建设贷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弈峰科技视同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

  3、担保期限:自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债务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135,500万元

  5、担保范围:债务本金以及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担保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6、股权质押担保:弈峰科技以其持有弈讯科技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7、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弈峰科技及弈讯科技以项目投入运营后应收账款全额提供质押担保;

  8、设备抵押担保:弈讯科技以其购入的机电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9、其他股东方提供担保情况:深圳叁杰持有弈峰科技48.99%的权益,持有深圳叁杰99%权益的自然人股东刘旭平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间接持有弈峰科技及弈讯科技31.56%股东权益的上市公司与间接持有弈峰科技及弈讯科技13.53%股东权益的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将按穿透持股比例为刘旭平提供反担保;

  10、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情况:间接持有弈峰科技及持有弈讯科技合计62.52%股东权益的深圳叁杰、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将按穿透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间接持有弈峰科技及持有弈讯科技5.01%股东权益的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为国有企业未进行反担保;持有弈峰科技及持有弈讯科技0.91%股东权益的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持股比例较小未进行反担保;

  11、其他担保约定: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珑腾”)若取得(含间接控制)此次贷款所对应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控制权后,在办妥权属证后2个月内分批落实追加抵押担保(最迟不晚于2024年12月30日);且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持有人追加为共同借款人。

  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等以后续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深圳数据中心项目已有担保进展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进展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弈峰科技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履约担保,及同意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游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游”)为世纪珑腾提供不高于人民币36,000万元的担保。相关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经弈峰科技请求,公司已于2022年6月30日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云”)与弈峰科技开展业务过程中所涉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签署了《担保函》,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作为保证人同意就2022年6月15日之日起至2033年3月30日期间华为云与弈峰科技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2022年7月就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向世纪珑腾提供的债务本金为3亿元期限为3年的并购贷款,双方签署了《并购借款合同》;公司和上海天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海天游提供保证金账户质押担保;世纪珑腾和弈峰实业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上海天游提供资金监管账户担保。2022年7月,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游就该借款和大连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上海天游和大连银行签署了《质押(适用于保证金质押)合同》;上海天游、大连银行和世纪珑腾签署了《资金监管协议》,并开设了资金监管账户,且向银行承诺和约定了账户运作及月充值金额保障;世纪珑腾和弈峰实业分别和大连银行签署了《质押(适用于股权质押)合同》。

  就世纪珑腾以其持有的弈峰实业50.56%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弈峰实业以其持有的弈峰科技50.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前述股权质押包括了基于所质押股权产生的孳息及所有权利、利益和收益。上述被质押股权标的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弈峰实业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弈峰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1,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旭平

  设立时间:2021年07月2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电达谷源产业园19栋203

  2、 与公司的关系:

  弈峰实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浙江世纪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世纪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世纪珑腾63.00%股权,世纪珑腾持有弈峰实业50.56%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弈峰实业31.85%股权。深圳叁杰持有深圳市弈峰实业有限公司49.44%股权。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世纪珑腾27.00%股权,世纪珑腾持有弈峰实业50.56%股权,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弈峰实业13.65%股权。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世纪珑腾10.00%股权,世纪珑腾持有弈峰实业50.56%股权,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弈峰实业5.056%股权。

  3、 主要财务状况:

  弈峰实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9,484,685.76元,负债总额为11,000元,或有事项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209,473,685.76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营业利润总额为-701,752.32元,净利润为-526,314.24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9,955,752.32元。(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509,529,421.35元,负债总额为11,000元,或有事项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509,518,421.35元;2022年度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营业利润总额为59,647.46元,净利润为44,735.6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647.46元。(未经审计)

  4、经查询,弈峰实业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5、根据基准日为2022年6月30日的评估,所质押的弈峰实业50.56%股权的账面价值为81,856.64万元人民币,评估价值为81,856.64万元人民币。

  (二)弈峰科技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弈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旭平

  设立时间:2018年11月0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电达谷源产业园19栋101

  2、 与公司的关系:

  弈峰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浙江世纪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世纪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世纪珑腾63.00%股权,世纪珑腾持有弈峰实业50.56%股权,弈峰实业持有弈峰科技99.09%股权;穿透计算后,公司间接持有弈峰科技31.56%股权。深圳叁杰持有弈峰实业49.44%股权;弈峰实业持有弈峰科技99.09%股权;穿透计算后,深圳叁杰间接持有弈峰科技48.99%股权。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世纪珑腾27.00%股权,世纪珑腾持有弈峰实业50.56%股权,弈峰实业持有弈峰科技99.09%股权;穿透计算后,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弈峰科技13.53%股权。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世纪珑腾10.00%股权,世纪珑腾持有弈峰实业50.56%股权,弈峰实业持有弈峰科技99.09%股权;穿透计算后,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弈峰科技5.01%股权。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弈峰科技0.91%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18,806,273.67元,负债总额为116,653,712.45元,或有事项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102,152,561.22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营业利润总额为-5,868,030.95元,净利润为-4,435,778.21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245,279.70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307,739,234.42元,负债总额为208,292,361.35元,或有事项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99,446,873.07元;2022年度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营业利润总额为-3,607,584.20元,净利润为-2,705,688.1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3,745.37元。(未经审计)

  4、经查询,弈峰科技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5、弈峰实业持有弈峰科技99.09%的股权,弈峰实业持有弈峰科技股权的账面值为109,000,000元。对应所质押的50.1%的股权账面价值为55,110,506元。弈峰科技未有评估价格。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和确认上述担保和相关协议的签署。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弈讯科技的开发建设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其项目建设及经营发展需要。深圳数据中心项目的一期工程建设,配套服务华为云,是公司数据中心业务的重大发展。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加强公司持续获取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订单的能力,并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弈讯科技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世纪珑腾虽未就相关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但因世纪珑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世纪珑腾其他股东及弈峰科技其他股东权益持有人按持股比例对相关担保事项进行了反担保(其中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为国有企业未进行反担保,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持股比例较小未进行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对等,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提供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上市公司穿透持有弈峰科技31.56%股权,其他股东穿透合计持有弈峰科技68.44%的股权,弈讯科技系弈峰科技全资子公司,基于上述实际的持股比例,各方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方式更具合理性,但弈讯科技为上市公司的并表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深圳数据中心项目更好地建设及运行,有利于进一步保障项目的整体投建进度及建设资金灵活度。担保风险具有一定的可控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担保事项和后续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将为5,808,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69%。若经过本次董事会批准的担保完全使用,则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424,000,000元。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99,000,000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0%。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风险提示

  1、本项目拟申请不高于13.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金融机构借款并请上市公司予以担保作为工程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授信额度的审批及是否提供担保均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无法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可能;

  2、深圳数据中心项目的投建为中长期规划,项目总体建设周期预计较长,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其他不确定因素,若不能如期交付,会有较大的违约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向终端客户的履约保障赔偿;

  3、若深圳数据中心项目发生违约风险和在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违约风险及相关义务约定,则有可能触发公司的担保追偿风险。上市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其他股东方虽为公司提供相对持股比例的反担保(其中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为国有企业未进行反担保,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持股比例较小未进行反担保),但考虑到追偿需要一定的时间成本和执行难度,则公司有可能在一定时期内承担比实际持股比例更高的赔偿责任;

  4、深圳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内部管理、团队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市场拓展情况及未来盈利未达预期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资金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拟定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30日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上午9:15至1月3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月1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月18日9:00—11:00、14: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3年1月18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章雅露

  联系电话:0575-82148871

  传真:0575-82208079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邮编:312300

  电子邮箱:948736182@qq.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5、疫情防控参会须知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保障参会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股东如需现场参会,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的规定和要求,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公司提示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2023年1月18日16:00前与会议联系人联系,如实沟通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无发热、咳嗽症状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

  (2)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会当天往返路途及股东大会会议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公司将根据最新的防疫要求执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的防疫管控,到达会场时,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引导,并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防疫信息申报等相关防疫工作。

  未落实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届时将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无法进入会议现场,敬请公司股东理解和支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2

  2、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5、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上午9:15至2023年1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见投票表决):

  

  本单位(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0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非独立董事王一锋、张云锋、刘铭、李纳川及独立董事王迁、李峰、杨波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深圳数据中心项目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深圳数据中心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出于审慎性原则,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就建设深圳数据中心项目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深圳数据中心项目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出于审慎性原则,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暨已有担保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深圳数据中心项目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内增加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所批复的32,800万人民币的额度内新增借款14,000万元,相应金额的担保已涵盖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7)。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0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监事黄伟锋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深圳数据中心项目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深圳数据中心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出于审慎性原则,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就建设深圳数据中心项目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深圳数据中心项目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出于审慎性原则,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暨已有担保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深圳数据中心项目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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