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月30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 789 号 1 号楼 2 楼苏黎世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30日
至2023年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3年1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 年 1月 17日 9:00-11:30,13:30-17:00
(二)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
需在 2023 年 1月17日 17:00 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 789 号 1 号楼 2 楼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公司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确保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会议当日,公司会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请股东、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佩戴口罩,在测温正常条件下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 789 号 1 号楼 2 楼证券部
邮编:230000
电话:0551-63826207
电子邮箱:yzwei@cfmee.cn
联系人:魏永珍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3-004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琴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琴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琴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琴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3-002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说明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碁微装”或“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国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国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因独立董事提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的,提出辞职的独立董事应继续履行职务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的规定,在补选独立董事就任前,张国铭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务。张国铭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国铭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议并进行资格审查,提名陈小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小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小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其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小剑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小剑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附件:
陈小剑先生简历
陈小剑,男,1960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热物理专业本科、运筹学专业硕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93年至2008年,先后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副教授、教授,管理科学系常务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2008年11月至2010年4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委常委、校长助理兼发展规划处处长。2010年4月至2019年1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19年4月至今,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战略前沿研究中心主任,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决策咨询专家、安徽省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杭州市委市政府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特邀委员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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