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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志邦家居

  股票代码:6038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谨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纬四路2号2幢3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许帮顺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工业区连水路1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孙志勇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工业区连水路1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3:安徽谨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纬四路2号综合楼3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1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志邦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份额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一致行动人3:

  2、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一致行动人1除了持有志邦家居(603801)63,151,2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0.25%外,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一致行动人2除了持有志邦家居(603801)65,045,17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0.86%外,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一致行动人3除了持有志邦家居(603801)7,998,41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57%外,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孙志勇、许帮顺为公司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许帮顺控制的公司,安徽谨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孙志勇控制的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关系图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因资金需求而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即安徽谨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7月27日购回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共3,120,000 股之外,不存在其他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存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志勇、许帮顺、安徽谨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安徽共邦投资有限公司)、安徽谨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安徽元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6,774,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8%,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志勇、许帮顺、安徽谨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谨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7,414,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累计减持9,052,2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8%。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备注:2020年9月12日至2020年12月18日期间的减持比例以总股本223,333,360 计算所得,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9月7日的减持比例分别以总股本223,333,360和总股本312,482,358 计算所得,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5月12日期间的减持比例以总股本 312,308,758计算所得,2022年7月27日的减持比例以总股本311,847,895计算所得;2023年1月10日的减持比例以总股本以311,819,895计算所得,上表格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差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上述减持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人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即安徽谨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将其持有的志邦家居的股份3,120,000 股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占志邦家居总股本的1%。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谨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帮顺

  日期:2023年1月10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谨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许邦顺

  签字:

  2023年1月10日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3-001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12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营业范围进行变更。(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11月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000股。(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公司于2022年12月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72816763N

  2、名称: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工业区连水路19号

  5、法定代表人:孙志勇

  6、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壹仟壹佰捌拾壹万玖仟捌佰玖拾伍圆整

  7、成立日期:2005年04月04日

  8、营业期限:2005年04月04日至2026年04月03日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地板制造;地板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楼梯制造;楼梯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木材加工;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卫生洁具研发;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品销售;灯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燃气器具生产;电子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3-002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

  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安徽谨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谨兴”)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3,923,300股((均为 IPO 前及权益分派转增股份取得股份),持股比例为 1.26%。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谨兴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703,300 股,减持比例0.87%。

  ● 本次减持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同时,孙志勇、许帮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谨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孙志勇控制的公司,安徽谨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许帮顺控制的公司,故与孙志勇、许帮顺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披露本次减持的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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