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08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2,14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167,455,870.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4,684,929.68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19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杰华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及投资目的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品种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5.3.4条的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实施,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3-003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国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会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杰华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3-001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数额、

  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数额、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数额及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7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公告》([2022]15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808.00万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第719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8,880万元变更为44,688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8,880万股变更为44,688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44,688.00万股,其中4,945.5003万股为无限售流通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2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根据公司股票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现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的内容修订后的内容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第三条 公司于【】经【】批/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以下称“首次公开发行”),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10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08.00万股(以下称“首次公开发行”),于2022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880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688万元。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一元。    第十八条 公司由42个发起人组成:

  发起人一:Joulwatt Technology Inc. Limited

  董事:黄必亮

  法定地址:中国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53-261号依时商业大厦9楼901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13485.718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46033%,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浙江华睿富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129号255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834.508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31808%,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杭州海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中电海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时代广场1号楼A座3楼314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603.734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7704%,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四:Wealth  GCN  Venture  Inc.

  法定代表人:刘孟昌

  法定地址:67 Fort Street,1st Floor Artemis House, PO Box 950,Grand Cayman,KY1-1102,Cayman Islands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432.86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0240%,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五:杭州杰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吉杰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6号楼209-6-113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404.168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2269%,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六:杭州杰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吉杰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6号楼209-6-116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404.168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2269%,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七:杭州杰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吉杰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6号楼209-6-117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404.168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2269%,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八:杭州杰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吉杰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6号楼209-6-115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404.168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2269%,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九:杭州杰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吉杰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6号楼209-6-118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404.168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2269%,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十: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肇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8号17幢101室201号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1010.422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0673%,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十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乐杰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银投资浙商产业基金管理(浙江)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J0463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424.378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7883%,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十二:宁波华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军

  法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N0057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702.802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5223%,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十三: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10128号南山软件园东塔楼805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1475.787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9941%,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十四: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熠

  法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23号中国人寿大厦23楼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1354.330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6203%,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十五:GOLDWAY INVESTMENTS (INTERNATIONAL) LIMITED

  法定代表人:RIGHT DIRECT INVESTMENTS LIMITED

  法定地址:RM C, 6/F CHINAWEAL CENTRE 414-424 JAFFE ROAD,WANCHAI, HONGKONG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404.168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2269%,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十六:嘉兴汝鑫元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元亨利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50室-32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480.308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3419%,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十七:宁波执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灏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0812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351.140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97539%,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十八:日照常春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日照常春藤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海曲东路396号日照国际财富中心第38层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351.140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97539%,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十九: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浩

  法定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01户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1003.255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78682%,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十:杭州杰沃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吉杰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振华路298号西港发展中心西4幢9楼901-3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2786.817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74116%,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十一:英特尔亚太研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IFFANY DOON SILVA

  法定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紫竹科学园区紫星路880号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1322.330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7314%,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十二: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明达

  法定地址:南通市紫琅路99号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145.951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40542%,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十三:广东鸿富星河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会展北路6号801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648.676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0188%,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十四:杭州海康智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电海康(杭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物联网街518号3幢D楼5层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648.676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0188%,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十五:福建闽东时代乡村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新港路2号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486.507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5141%,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十六:上海云锋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政悦路318号68幢二楼2092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486.507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5141%,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十七: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68号21层2002室(实际楼层20层)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324.338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90094%,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十八:南通沃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沃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999号江海商务大厦内12层1202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257.853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71626%,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十九:上海国方构筑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国方母基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511号1904C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324.338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90094%,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十:国开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晓东

  法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8层F801-F805单元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162.16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45047%,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十一:上海沣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大同

  法定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27286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405.424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2618%,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十二:深圳市红土善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罗湖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59号海运中心主塔楼2113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648.676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0188%,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十三:湖北省联想长江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长江知己行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未来科技城海外人才大楼A座18楼149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486.507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5141%,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十四:平潭溥博知鉴股权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成都迈普华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遂意路平潭跨境电商园综合办公大楼4层405室03号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324.338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90094%,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十五:宜兴高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宜兴高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庄路16号创新研发大厦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162.16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45047%,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十六:粤莞先进制造产业(东莞)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湾区大道1号2栋212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243.255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67571%,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十七:东方汇佳圳兴三号(珠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汇佳(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52388(集中办公区)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243.255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67571%,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十八:杭州芯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21号大街600号1幢325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308.1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85590%,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十九:厦门闻勤华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闻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92号2101单元B29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162.16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45047%,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四十:高创成长(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2715(集群注册)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162.16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45047%,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四十一:苏州芯动能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家港益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1幢B1-082号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162.16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45047%,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四十二:平潭恒睿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 室—4644(集群注册)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162.16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45047%,已足额缴纳。

  第十八条 公司由42个发起人组成:

  发起人一:JoulWatt Technology Inc. Limited

  董事:黄必亮

  法定地址:中国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53-261号依时商业大厦9楼901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13485.7188万股,占注册资本的37.46033%,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浙江华睿富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129号255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834.5088万股,占注册资本的2.31808%,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杭州海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中电海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时代广场1号楼A座3楼314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603.7344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67704%,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四:Wealth  GCN  Venture  Inc.

  法定代表人:刘孟昌

  法定地址:67 Fort Street,1st Floor Artemis House, PO Box 950,Grand Cayman,KY1-1102,Cayman Islands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432.864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20240%,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五:杭州杰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吉杰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6号楼209-6-113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404.1684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12269%,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六:杭州杰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吉杰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6号楼209-6-116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404.1684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12269%,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七:杭州杰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吉杰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6号楼209-6-117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404.1684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12269%,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八:杭州杰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吉杰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6号楼209-6-115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404.1684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12269%,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九:杭州杰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吉杰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6号楼209-6-118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404.1684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12269%,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十: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肇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158号1幢1105A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1010.4228万股,占注册资本的2.80673%,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十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乐杰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银投资浙商产业基金管理(浙江)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J0463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424.3788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17883%,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十二:宁波华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军

  法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N0057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702.8028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95223%,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十三: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10128号南山软件园东塔楼805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1475.7876万股,占注册资本的4.09941%,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十四: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熠

  法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23号中国人寿大厦23楼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1354.3308万股,占注册资本的3.76203%,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十五:GOLDWAY INVESTMENTS (INTERNATIONAL) LIMITED

  法定代表人:RIGHT DIRECT INVESTMENTS LIMITED

  法定地址:RM C, 6/F CHINAWEAL CENTRE 414-424 JAFFE ROAD,WANCHAI, HONGKONG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404.1684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12269%,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十六:嘉兴汝鑫元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元亨利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50室-32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480.3084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33419%,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十七:宁波执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灏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0812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351.1404万股,占注册资本的0.97539%,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十八:日照常春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日照常春藤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海曲东路396号日照国际财富中心第38层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351.1404万股,占注册资本的0.97539%,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十九: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浩

  法定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01户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1003.2552万股,占注册资本的2.78682%,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十:杭州杰沃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吉杰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振华路298号西港发展中心西4幢9楼901-3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2786.8176万股,占注册资本的7.74116%,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十一:英特尔亚太研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IFFANY DOON SILVA

  法定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紫竹科学园区紫星路880号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1322.3304万股,占注册资本的3.67314%,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十二: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明达

  法定地址:南通市紫琅路99号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145.9512万股,占注册资本的0.40542%,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十三:广东鸿富星河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会展北路6号801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648.6768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80188%,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十四:杭州海康智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电海康(杭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物联网街518号3幢D楼5层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648.6768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80188%,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十五:福建闽东时代乡村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新港路2号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486.5076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35141%,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十六:上海云锋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政悦路318号68幢二楼2092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486.5076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35141%,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十七: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68号21层2002室(实际楼层20层)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324.3384万股,占注册资本的0.90094%,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十八:南通沃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沃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999号江海商务大厦内12层1202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257.8536万股,占注册资本的0.71626%,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十九:上海国方构筑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国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511号1904C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324.3384万股,占注册资本的0.90094%,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十:国开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晓东

  法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8层F801-F805单元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162.1692万股,占注册资本的0.45047%,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十一:上海沣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大同

  法定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27286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405.4248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12618%,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十二:深圳市红土善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罗湖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59号海运中心主塔楼2113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648.6768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80188%,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十三:湖北省联想长江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长江知己行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未来科技城海外人才大楼A座18楼149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486.5076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35141%,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十四:平潭溥博知鉴股权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成都迈普华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遂意路平潭跨境电商园综合办公大楼4层405室03号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324.3384万股,占注册资本的0.90094%,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十五:宜兴高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宜兴高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庄路16号创新研发大厦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162.1692万股,占注册资本的0.45047%,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十六:粤莞先进制造产业(东莞)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湾区大道1号2栋212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243.2556万股,占注册资本的0.67571%,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十七:东方汇佳圳兴三号(珠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汇佳(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52388(集中办公区)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243.2556万股,占注册资本的0.67571%,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十八:杭州芯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21号大街600号1幢325室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308.124万股,占注册资本的0.85590%,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十九:厦门闻勤华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闻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92号2101单元B29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162.1692万股,占注册资本的0.45047%,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四十:高创成长(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2715(集群注册)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162.1692万股,占注册资本的0.45047%,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四十一:苏州芯动能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家港益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1幢B1-082号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162.1692万股,占注册资本的0.45047%,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四十二:平潭恒睿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4644(集群注册) 

  以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162.1692万股,占注册资本的0.45047%,已足额缴纳。

  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68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4,68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第四十一条 (三)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第四十一条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主管工商的行政管理部门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并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此外,本章程应在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登记。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或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此外,本章程应在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登记。

  除上述条款、条款编号、数字格式和索引及自动调整目录页码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