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1日下午14:45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志雄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67,379,7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70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2,905,0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44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74,474,7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256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4%。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共2项,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377,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285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7143%;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377,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285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7143%;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蔡海宁、何雨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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