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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聂莹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聂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聂莹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于2022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赞成3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营辉路9号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德熙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君楠律师、宋午尧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2023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董德熙先生、赵方灏先生、张继周先生、董博女士、芮鹏先生、高晓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日昱女士、刘金科先生、张令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德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李日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及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会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曲雅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聂莹女士、郭岩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聂莹女士、郭岩女士、曲雅文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聂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及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董德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许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赵方灏先生、张继周先生、董博女士、胡绍凯先生、杨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赵方灏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董事会秘书许洋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且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德熙先生、赵方灏先生、张继周先生、董博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许洋先生、胡绍凯先生、杨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闫学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闫学洋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张文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此张文强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文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张文强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营辉路9号

  邮编:116036

  电话:0411-39516669

  传真:0411-39516670

  邮箱:hszq@haosen.com.cn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附件:

  一、董事会秘书简历

  许洋先生,198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至2014年在豪森有限担任项目经理,2014年至2019年担任豪森有限总经理秘书,2019年起至今担任豪森股份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许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大连合心聚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867股,占比0.01%。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胡绍凯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3年至2002年担任大连组合机床研究所电工,2002年至今历任豪森有限和公司制造部总调度、制造部部长、机械加工部部长等职务,现任豪森股份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胡绍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大连铭德聚贤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3,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杨宁先生,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至2002年担任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2002年至今担任豪森有限和公司电气设计部科长、技术部部长、产品运营总部部长等职务,现任豪森股份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大连智腾聚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2,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闫学洋先生,1989年1月23日出生,本科学历,2013年~2015年任大连豪森瑞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储备,2015年~2019年任大连豪森瑞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秘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部长助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闫学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大连亨达聚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855股,占比0.01%。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森股份”)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同意选举曲雅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12日

  附件:

  曲雅文女士,1982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至今担任公司采购部专员,现任豪森股份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曲雅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大连通力聚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3%。曲雅文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曲雅文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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