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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1,5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于12月5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和2022-065)。

  截至目前,公司收回本金11,5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43.34万元,上述本金及收益已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4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42.5937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8]G1600232062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结构性存款合同,认购一款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收益凭证认购协议,认购一款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型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分别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88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36),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已对以上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康辰药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6)。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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