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3-00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峰环境”)于2022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下午16: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马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马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选举,马刚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具体人员设置、表决结果如下:
战略委员会:马刚(主任委员)、苏斌、申柯
审计委员会:李映照(主任委员)、邝广雄、李瑞东
提名委员会:张宇(主任委员)、马刚、李映照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瑞东(主任委员)、邝广雄、张宇
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第十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聘任马刚先生为公司总裁;
同意聘任马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聘任王庆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同意聘任王庆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3、聘任金陶陶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同意聘任金陶陶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
联系电话:0757-26335291 传真号码:0757-26330783
邮箱:wangyf@infore.com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四、审议《关于聘任王妃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妃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
联系电话:0757-26335291 传真号码:0757-2633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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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13日
附件:简历
1、马刚先生,1979年出生,硕士,盈峰环境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2001年6月加入美的集团,历任美的电饭煲事业部研发工程师、分公司业务员、大区总监,美的生活电器国内营销公司总经理,美的日电集团中国营销总部总裁,美的生活电器事业部副总及国内营销总经理,美的生活电器事业部副总及水料产品公司总经理,美的集团国内市场部副总监。
马刚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盈峰环境1,654,600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苏斌先生,1978年出生,硕士,盈峰环境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20年10月至今担任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3月至2020年10月历任复星集团能源环境集团执行总裁、总裁,复星创富执行总裁、副总裁等职务;2009年1月至2013年2月历任名立中国成长基金合伙人;2003年3月至2008年12月历任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苏斌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邝广雄先生,1979年出生,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会计师,盈峰环境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18年10月至今担任盈峰集团副总裁,2002年7月至2018年10月,历任美的日电集团财务经理,美的美国公司财务经理,美的厨房电器财务总监,美的中央空调财务总监,美的库卡中国合资公司财务总监。
邝广雄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申柯先生,1971 年出生,硕士,盈峰环境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3年7月-2020年9月,先后任职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
申柯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张宇先生,1978年出生,博士,盈峰环境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5年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副教授、教授,2008年至2015年任University of California,Irvine 助理教授。
张宇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李瑞东先生,1977年出生,学士,盈峰环境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3年11月至今任中华环境杂志社社长、总编辑,2012年2月至2013年11月任《环境保护》杂志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年3月至2012年1月任《环境保护》杂志社办公室主任。
李瑞东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李映照先生,1962年出生,博士,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现任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曾任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映照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王庆波先生,1976 年出生,学士,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曾任广东雷士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及财务副总裁,广东新邦物流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美的安得物流事业部财务总监,美的生活电器事业部财务副总监,美的工业设计公司财务经理,美的风扇厂财务主管。
王庆波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 800 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9、金陶陶先生,1983年出生,硕士,任职公司副总裁兼职董事会秘书。2005年9月-2016年4月,原环境保护部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工程师,2016年5月至2019年6月任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深圳市星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金陶陶先生于2019年11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金陶陶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0、王妃女士,1982年出生,学士,2012年10月至今任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6年-2012年曾任职于佛山星期六鞋业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组、董秘事务办公室、盈峰环境内控项目组。王妃女士于2011年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妃女士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3-003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峰环境”)于2022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向监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下午17:00时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焦万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焦万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选举,焦万江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月13日
附件:简历
焦万江先生,1981年出生,硕士,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现任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历任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固废处理事业部总经理。2005年7月加入美的集团,历任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国内营销公司分公司经理、总部产品策划高级经理、总部品牌市场部部长。
焦万江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盈峰环境308,692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3-004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马刚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436,120,0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16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422,518,8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74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3,601,2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2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58,512,9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4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4,91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12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3,601,2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27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马刚先生、苏斌先生、邝广雄先生、申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关于选举马刚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5,785,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178,2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80%。
表决结果:马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关于选举苏斌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5,481,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7,874,2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84%。
表决结果:苏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关于选举邝广雄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5,481,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7,874,2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84%。
表决结果:邝广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关于选举申柯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5,481,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7,874,2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84%。
表决结果:申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张宇先生、李瑞东先生、李映照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01关于选举张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5,995,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388,2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9%。
表决结果:张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关于选举李瑞东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5,995,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388,2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9%。
表决结果:李瑞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关于选举李映照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5,995,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388,2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9%。
表决结果:李映照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焦万江先生、刘侃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1关于选举焦万江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6,147,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540,2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467%。
表决结果:焦万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3.02关于选举刘侃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5,472,6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7,865,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36%。
表决结果:刘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3,049,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99%;反对13,070,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1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6629%;反对13,070,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3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邱志辉、王泽骏、朱纯怡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盈峰环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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