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会议认真讨论与审议,选举仲恒女士、郭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仲恒女士、郭凯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本次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2日
附:仲恒女士、郭凯先生简历
仲恒女士,198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成都平安医院人事科科长,四川友谊医院人事科科长,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仲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核实,仲恒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仲恒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郭凯先生,198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成都平安医院信息科科长,四川友谊医院信息科科长,第三届四川省卫生信息学会医院信息管理专委会委员,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信息部经理。
郭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核实,郭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郭凯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3-004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月9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3年1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魏璞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魏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人员情况
主任委员:魏璞女士;委员:鲜中东先生、谭梦雯女士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主任委员:刘水兵先生;委员:盛毅先生、刘杰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情况
主任委员:盛毅先生;委员:陈禹女士、鲜中东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情况
主任委员:刘水兵先生;委员:盛毅先生、谭梦雯女士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鲜中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谭梦雯女士、刘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廖丽娜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刘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罗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6-87121675
传真:0576-87121768
电子邮箱:yorhe_dm@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清港镇工业产业集聚区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万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àá¢?-ê???上述??è?????1üàí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永和智控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附件:简历信息
(一)董事长璞魏女士简历:
魏璞女士,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成都平安医院综合办主任,友谊医院院长助理,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目前,魏璞女士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未上市流通的限售股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魏璞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魏璞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二)总经理鲜中东先生简历:
鲜中东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曾任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现任四川川京涂业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鲜中东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未上市流通的限售股1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鲜中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鲜中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三)副总经理谭梦雯女士、刘杰先生简历:
谭梦雯女士,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副主任护师。曾任成都平安医院历任护士长、医院感染管理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四川省人民医院友谊医院护理部主任,担任第四届成都护理学会院感专委员委员,担任第十届成都护理学会理事,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谭梦雯女士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未上市流通的限售股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谭梦雯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谭梦雯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刘杰先生,198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刘杰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未上市流通的限售股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刘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四)财务总监廖丽娜女士简历:
廖丽娜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成都平安医院财务部主任,四川友谊医院财务部主任,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现任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
截至目前,廖丽娜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224万股,其中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未上市流通的限售股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作为公司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行权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廖丽娜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廖丽娜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五)董事会秘书刘杰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罗雪女士简历:
刘杰先生简历信息参见上述(三)副总经理简历。刘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罗雪女士,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高级经理,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董秘办经理。现任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董秘办经理。
截至目前,罗雪女士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未上市流通的限售股20.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罗雪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雪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六)内审机构负责人万蒙先生简历:
万蒙先生,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华西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从事法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等工作。现任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内审机构负责人,法务部经理。
截至目前,万蒙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未上市流通的限售股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万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3-002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3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曹德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58,916,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017%。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474,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789%。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442,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228%。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316,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99%。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4、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通过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8,916,9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11,316,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曾晓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2.01 选举鲜中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819,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19,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29%。
鲜中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魏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819,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19,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29%。
魏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谭梦雯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819,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19,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29%。
谭梦雯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刘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819,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19,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29%。
刘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3.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3.01 选举盛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819,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19,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29%。
盛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陈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819,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19,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29%。
陈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刘水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819,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19,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29%。
刘水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丁婧雅律师、谢艾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3-005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月9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3年1月1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仲恒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同意选举仲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永和智控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12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仲恒女士简历
仲恒女士,198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成都平安医院人事科科长,四川友谊医院人事科科长,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仲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核实,仲恒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仲恒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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