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02
舟山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舟山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合众”)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股份不超过7,347,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收到舟山合众出具的《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减持计划减持完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舟山合众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价格区间为4.91元/股-5.00元/股。
注:舟山合众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该股份数相应增加)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舟山合众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减持计划减持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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