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3-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月11日,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修改涉及部分条款的增加与删除,公司章程中原各条款序号依此相应调整,条款中涉及引用其他条款序号变化的亦同步调整。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于2023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且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具体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共12项制度。
上述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共9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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