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众精工”)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开展资金额度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此次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外汇结算比重较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是锁定汇率功能的品种,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等。公司不会从事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所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的实际需求。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进行了相关风险和可行性分析,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各层级的审批程序,可以有效控制相关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减少财务费用。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03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精工”或“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选择合作的关联人均具备较高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449.35万元。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吕绍林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审议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所涉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涉及的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相关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政策符合市场惯例,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3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449.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诺德凯(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3)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苏州乔之岳科技有限公司
(11)苏州粤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和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的稳定,具有必要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选择的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01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众精工”)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0,404,04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949,093.2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 第ZA1617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范围
在授权期限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拟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购买具体投资产品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一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的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04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爱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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