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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到期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8日)。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18日。

  自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至今时间跨度较长,公司内外部客观环境发生了变化,原有方案已不再适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到期自动失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失效,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状况,统筹安排公司融资计划。如公司拟再次推出非公开发行股票等融资计划,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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