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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开元利率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F类基金份额类别并 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工银瑞信开元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经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1月16日起为本基金增加F类基金份额类别,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本次增设F类基金份额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其余因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自2023年1月16日起,本基金增加F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7777),本次增加该基金份额类别后,将设置三类基金份额:

  申购起点1元(含申购费),在投资人申购、赎回时收取申购费用、赎回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

  申购起点1元,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照0.4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首次申购起点500万元,追加申购起点1元,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照0.3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F类基金份额。

  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或者F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 新增F类份额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三、 本基金各类份额类别的费用费率结构

  (一) 费用费率结构

  

  (二)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限少于7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7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因增设F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中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其余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开元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一月十四日

  《工银瑞信开元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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