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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3-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月13日下午2点30分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3人,为王吓忠先生、郑溪欣先生、张火根先生。全体监事、财务总监现场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林煜星先生通讯方式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应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社会责任制度>的议案 》;

  修订后的《社会责任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3-002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年1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达到优化公司贷款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以及进一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目的。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不限;申请授信期限为连续三年亦可逐年申请;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并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事项相关联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授信有助于公司优化贷款结构、保持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该贷款结构的调整降低了公司的整体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3-003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 银行申请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王吓忠  郑溪欣 张火根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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