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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上接C5版)

  (上接C5版)

  

  (5)2017年12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7年11月1日,亿道数码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同时召开股东会,同意石庆将持有亿道数码4.23%的股权以423.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亿道控股,张治宇将持有亿道数码4.11%的股权以410.8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亿道控股,钟景维将持有亿道数码4.11%的股权以410.8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亿道控股,马保军将持有亿道数码5.61%的股权以56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亿道控股,章艳萍将持有亿道数码0.15%的股权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亿道控股,张铁军将持有亿道数码0.15%的股权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亿道控股。

  2017年12月1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本次变更后亿道数码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6)2018年11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8年11月13日,亿道数码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同时召开股东会,同意石庆将持有亿道数码9.88%的股权以296.3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亿道信息,马保军持有亿道数码1.89%的股权以56.7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亿道信息,钟景维持有亿道数码9.59%的股权以287.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亿道信息,张治宇持有亿道数码9.59%的股权以287.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亿道信息,章艳萍持有亿道数码0.35%的股权以10.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亿道信息,张铁军持有亿道数码0.35%的股权以10.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亿道信息,亿道控股持有亿道数码68.36%的股权以2,050.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亿道信息。

  亿道信息与亿道数码原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及《投资协议》两份协议对本次收购进行约定,但亿道信息与亿道数码原股东已实际按《投资协议》约定条款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书》仅用于办理工商登记使用,且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转让价格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此,亿道数码原股东已签署承诺函,承诺:本次亿道信息向公司/本人定向发行股份收购亿道数码股权的实际情况以《投资协议》约定为准,《股权转让协议书》仅用于办理工商登记使用,本公司/本人对于本次收购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2018年11月1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本次变更后亿道数码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亿道数码设立及存续期间,不存在不规范事项。

  2、亿道信息国际有限公司

  

  2016年9月30日,亿道信息取得了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境外投资证第N4403201601068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在中国香港投资设立信息国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信息国际未发生任何股权变更。

  3、深圳市亿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日,亿道信息签署通过了《深圳市亿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确定亿多软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全部由亿道信息出资。

  2019年8月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亿多软件的设立并下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FQGMPXD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9年9月19日,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深旭泰验字[2019]01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9月19日,亿多软件收到股东投入资本1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亿多软件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亿多软件未发生任何股权变更。

  4、深圳市亿境虚拟现实技术有限公司

  

  (1)2015年12月,亿境虚拟设立

  2015年12月8日,亿道电子、马保军签署通过了《深圳市亿境虚拟现实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确定亿境虚拟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由亿道电子缴纳41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82%、马保军缴纳9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18%。

  2015年12月2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亿境虚拟的设立并下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359609488T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亿境虚拟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2)2016年5月,第一次增资

  2016年5月18日,亿境虚拟股东会作出《深圳市亿境虚拟现实技术有限公司变更决定》,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变更为1,000万元,公司股东变更为深圳市亿道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出资820万元,出资比例82%、马保军出资180万元,出资比例18%。

  2016年11月11日,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深旭泰验字[2016]1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1月9日,亿境虚拟收到股东投入资本10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6年5月3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亿境虚拟本次变更。本次变更完成后,亿境虚拟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3)2017年3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6年12月9日,亿境虚拟股东会同意公司股东马保军将其所持有公司6%股权转让给亿道控股,1%股权转让给田卫兵。田卫兵系外部投资者,由于看好亿境虚拟的未来发展而投资入股。

  2016年12月9日,马保军与亿道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马保军将其持有亿境虚拟6%股权以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亿道控股。

  同日,马保军与田卫兵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马保军将其占亿境虚拟1%股权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田卫兵。

  2017年3月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亿境虚拟上述变更。本次变更完成后,亿境虚拟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4)2017年5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7年4月24日,亿境虚拟股东会同意公司股东马保军将其所占公司1%股权转让给亿道控股。

  2017年4月24日,马保军与亿道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马保军将其占亿境虚拟1%股权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亿道控股。

  2017年5月1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亿境虚拟上述变更。本次变更完成后,亿境虚拟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5)2020年4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20年2月24日,亿境虚拟股东会决议,根据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15日出具的“深旭泰财审字[2020]003号”《审计报告》和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出具亿境虚拟截至2019年11月30日的“国众联评报字(2020)第2-0072号”《评估报告》,同意亿境虚拟100%股权作价652.27万元,同意公司股东亿道控股将其所持有公司89%股权以580.5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亿道数码。

  2020年4月2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亿境虚拟上述变更。本次变更完成后,亿境虚拟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6)2020年5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20年5月8日,亿境虚拟股东会决议,同意亿道数码将其所占公司3.55%股权转让给深圳市亿境众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亿道数码与深圳市亿境众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亿道数码将其所占亿境虚拟3.55%股权以23.4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亿境众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亿境众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亿境虚拟的员工持股平台,除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外,其他合伙人均为亿境虚拟的核心团队成员。

  2020年5月1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亿境虚拟上述变更。本次变更完成后,亿境虚拟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亿境虚拟设立及存续期间,不存在不规范事项。

  5、深圳市次元之造科技有限公司

  

  (1)2013年4月,云智电子设立

  2013年4月17日,杨柏英、章艳萍、付文高签署《深圳市云智电子有限公司章程》,确定设立云智电子,注册资本为600万元,其中杨柏英认缴546万元,持股比例91%;章艳萍认缴36万元,持股比例6%;付文高认缴18万元、持股比例3%,上述出资均在2013年8月30日前缴付。

  2013年4月2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云智电子的设立并下发了注册号为44030610718265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3年7月10日,深圳华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华硕验资报字[2013]017号”《关于深圳市云智电子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7月9日,公司已收到章艳萍、付文高和杨柏英缴纳的注册资本300万元。

  2015年12月12日,深圳华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华硕验资报字[2015]026号”《关于深圳市云智电子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11日,公司累计已收到章艳萍、付文高和杨柏英缴纳的注册资本600万元。

  云智电子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2)2016年10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6年10月18日,云智电子股东会同意公司股东杨柏英将其持有公司91%的股权转让给亿道控股、章艳萍将其持有公司6%股权转让给亿道控股。

  2016年10月2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云智电子上述变更。本次变更完成后,云智电子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3)2020年4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名称变更

  2020年2月24日,云智电子股东会同意亿道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97%股权转让给亿道数码、付文高将其持有的公司3%股权转让给亿道数码;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次元之造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4日,亿道控股、付文高与亿道数码签署《深圳市云智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亿道控股将其持有的云智电子97%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亿道数码、付文高将其持有的公司3%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亿道数码。

  2020年1月15日,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深旭泰财审字[2020]002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1月30日,云智电子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23.01万元。

  2020年2月20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国众联评报字(2020)第2-0071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9年11月30日,云智电子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评估为-654.36万元。

  2020年4月1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次元之造本次变更。本次变更完成后,次元之造的股东及股权比例如下:

  

  (4)2021年2月,第一次增资

  2021年2月22日,次元之造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600万元增加至2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900万元由股东亿道数码以货币形式认缴。

  2021年2月2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

  本次变更完成后次元之造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次元之造设立及存续期间,不存在不规范事项。

  6、亿道数码国际有限公司

  

  2017年5月4日,亿道数码取得了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境外投资证第N4403201700126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在中国香港投资设立数码国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数码国际未发生任何股权变更。

  7、深圳市亿道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亿道数码签署通过了《深圳市亿道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确定亿道软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全部由亿道数码出资。

  2021年7月2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亿道软件的设立并下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GWQG32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亿道软件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亿道软件未发生任何股权变更。

  8、台湾亿道数码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5日,数码国际就境外再投资设立台湾亿道事项已在商务主管部门办理了境外再投资报告手续。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台湾亿道未发生任何股权变更。

  9、深圳市玄派科技有限公司

  玄派科技是亿道数码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28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上合社区33区大宝路83号美生慧谷科技园春谷2栋八楼。公司设立玄派科技,主要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多年积累的智能硬件研发技术与经验,发掘国内智能硬件市场的消费热点,开拓在线销售渠道。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玄派科技的股权结构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深圳市玄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玄派科技的股东之一,成立于2022年4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HA5MXXW,是公司为进行员工激励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玄派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亿道数码,另一位有限合伙人为玄派科技总经理李振宇。李振宇在PC领域从事产品规划及运营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笔记本电脑产品技术开发、品牌塑造、供应链管理的经验,为快速搭建电商运营团队,拓展在线销售渠道,树立市场口碑,公司引入李振宇及其团队进行笔记本电脑等智能硬件产品的推广和销售,发展国内消费市场。

  玄派合伙设立时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2022年5月,亿道数码将所持200万元份额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振宇,张治宇将所持1万元份额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亿道数码。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玄派合伙的合伙人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使用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品设计研发能力和自产能力,以扩大公司各类产品经营规模,保持并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开展的必要性

  (1)自建研发生产基地,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张的需要

  目前,公司的办公、研发及生产等用房通过租赁方式取得,而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要一个稳定的研发、生产及综合运营场所,以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及市场形象。公司已于2020年6月在深圳市坪山区购置土地,计划建设自有经营场所,拟通过本项目积极落实该项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不断增加,业务规模持续扩张,若公司继续采用场地租赁的方式进行办公生产,则不利于公司优化资源整合,可能导致各业务环节沟通和协助效率降低。同时,作为一家以研发设计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企业,稳定的研发场所、良好的研发环境和研发条件,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以充分保证公司人才储备的充足性,确保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能够得到持续提升。此外,公司目前生产场地较小,随着客户订单的不断增加,公司需要更大的生产空间以及自动化程度更高的生产设备,以满足产能需求,提高生产效率,进而保证及时响应客户订单需求。

  综上,本项目的实施旨在满足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增长对研发办公场地的需求,对提升运营效率、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以及吸引优秀人才等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2)提高整体研发实力,保证公司产品竞争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自主研发,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及专业人才引进,持续提升研发实力。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研发任务随之增大,研发创新活动的持续开展已成为公司巩固行业地位,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本项目将新建可靠性实验室、电池安全实验室、EMC实验室、化学分析实验室、影像实验室、RF实验室和音频实验室七个高规格实验室,围绕行业前沿技术方向积极开展研发活动,不断提升公司行业三防类电子产品的防水、防摔、防尘等专业性能以及消费类电子产品的超薄化、低功耗、智能化等便捷应用性能,持续提升产品技术含量,保证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同时,公司将利用国内配套的相关元器件及软件,对产品重新进行硬件、软件以及结构等全方面的设计研发,积极把握自主可控信息产业发展带来的潜在市场机遇。此外,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加大研发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一批高素质的硬件、软件及结构设计开发人员,进一步壮大人才队伍,不断提升研发团队人才层次,优化研发团队人才结构,为研发活动的持续开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研发团队及研发平台将得到进一步扩大,有利于提升整体研发实力,为公司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和市场适应性提供有力支撑,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充分的技术保障。

  (3)提高公司生产效率,促进公司产品品质提升

  公司专注于价值链相对较高的研发设计及供应链管理等环节,大部分生产环节由外协厂完成。该生产模式下,优势是公司可以实现灵活生产,能较好的满足多类型产品生产的需要,且产能不受限制;但于此同时,对于高端产品,客户有特定要求或测试打样型的产品,公司亦存在自主生产的需求。若公司拥有相应的生产能力,不仅能更好的满足上述生产的需求,还可以更便捷地管控产品质量,保证产品各项指标性能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得到及时验证,促使公司产品品质及可靠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方面,公司拟通过本项目进一步提高各类PCBA产品生产自制比例,同时充分提高公司生产效率,缩短产品交付交期,有效保证产品质量,增强客户粘性;另一方面,对于行业三防类电子产品而言,由于其生产组装具备小批量、多批次的特点,外协加工不能充分满足公司生产需求,故公司近年来逐步提高生产组装自供比例,现行业三防类电子产品整机组装环节已全部由公司自主完成,但随着公司各类产品订单的增加、产品机型的增多,组装流程及工艺将逐渐复杂化,现有全人工组装的方式将无法充分满足生产需求,公司需要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程度更高的组装生产线,以充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率,确保产品质量可靠性。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提升公司PCBA自主生产能力,且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三防类产品的组装产线规模及其自动化水平,进而对生产效率的提高、产品品质及性能的提升等起到促进作用。

  2、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建设期36个月,总投资64,422.18万元,具体费用如下表: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64,422.1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8,120.74万元,研发支出6,315.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53.66万元。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是在深圳市坪山区建设生产基地,新增SMT贴片产线,扩充公司研发、管理、生产人员,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聘及培训、系统调试及试运行。

  (3)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建设期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初步设计、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聘及培训、系统调试及试运行,为正式生产做好准备,本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其建设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3、投资项目的效益分析

  项目建设期36个月,达产年将实现销售收入253,850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7.08%,税后投资回收期6.83年(含建设期3年),具体如下所示:

  

  (二)补充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安排

  本项目拟使用45,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以满足未来业务发展以及研发创新活动开展对资金的需要,从而保障公司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分别为110,906.20万元、191,122.12万元、339,150.86万元和213,206.23万元,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未来,随着公司产能、客户订单、人员规模的不断增加以及未来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营业收入预计将保持增长态势,进而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同步增大。因此,公司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日常经营及未来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增强业务灵活性,促进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实现。

  (2)满足公司研发创新活动开展对资金的需要

  技术和人才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加大研发建设投入,报告期内的研发费用逐年上升,分别为6,413.29万元、8,245.41万元、14,319.14万元和11,850.56万元。为保证收入规模的持续增加,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的研发攻关,以及专业人才的引进、培育和激励,而研发任务与人才建设投入的不断增加将促使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大。综上,较强的资金实力可以更好地保证公司研发创新活动的持续开展,促进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的相关内容。

  2、客户合作稳定性风险

  公司主要服务于消费类电子产品及行业三防类电子产品品牌商、系统集成商,主要客户包括TCL、Medion、Unowhy等国内外知名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37.39%、52.15%、42.34%和45.22%。公司大部分客户在选择合格供应商时通常需经过严格、复杂、长期的认证过程,要求供应商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以及较强的研发设计、制造及服务能力。若未来由于客户行业需求下滑、经营状况不佳、自身经营策略、采购策略调整,或转向竞争对手产品等原因而减少或取消与公司之间的后续业务合作,则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3、新冠疫情后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的相关内容。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供应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的相关内容。

  2、外协加工风险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的相关内容。

  3、知识产权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246项专利及188项软件著作权。公司主要通过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与员工签署的保密协议等维护公司的知识产权。虽然公司长期以来注重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并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不能排除公司的知识产权被泄露、盗用,被宣告无效,或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未来如果发生上述风险情形,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若公司需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可能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

  4、房屋租赁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办公、研发及生产用房均系通过租赁方式取得,一旦出现合同到期不能续约、出租方提前终止协议或者租金大幅上涨的情形,公司存在生产经营场地无法续租的风险,将在短时间内对公司的办公及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技术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电子产品产业链发展节奏较快,尤其是消费类电子产品更新频繁,由此带动电子产品产业链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公司需要保持较高的研发能力及生产水平,在产品开发和产品质量上保持比较优势,以应对下游客户不断提高的要求及日益激烈的竞争格局。如公司未能保持较高的研发能力及生产水平,则可能因市场竞争逐渐加剧而面临部分产品市场份额下降甚至被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很大程度上依靠专业人才。随着电子产业的快速发展,业内的人才竞争日益激烈,能否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入,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竞争优势和未来的行业竞争力。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行业背景下,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完善各类激励机制,建立更具吸引力的薪酬制度,可能存在核心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流失的风险,对公司产品研发更新以及技术提升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的相关内容。

  2、存货跌价风险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的相关内容。

  3、汇率变动的风险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汇率波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影响产品出口的价格竞争力,人民币升值将一定程度削弱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优势;另一方面汇兑损益将造成公司业绩波动。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收入分别为46,886.41万元、81,327.99万元、185,432.03万元和120,230.59万元,占比分别为45.61%、44.41%、57.02%和58.63%,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135.65万元、-327.53万元、505.74万元和-2,951.64万元。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在各年间均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人民币汇率波动日趋市场化及复杂化,受国内外经济、政治等多重因素共同影响。若未来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则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4、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亿道数码、亿境虚拟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目前所拥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其中公司为2019年度至2021年度,亿道数码为2021年度至2023年度,亿境虚拟为2021年度至2023年度。若未来公司及子公司因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或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不能继续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将对公司整体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续期的各项主要资格条件,不存在不能续期的实质障碍,公司无法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可能性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因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优惠的所得税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9%、7.97%、6.23%和1.97%。若未来公司及子公司因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或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不能继续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五)管理风险

  1、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消费电子产品的ODM模式要求公司具备较强的定制化开发以及生产交付能力,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产品需求,公司的行业三防类电子产品则具有多批次、小批量的业务特点,两者对公司的经营及生产管理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随着本次发行完成、募投项目逐步实施,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在经营决策、风险控制、系统管理等方面的难度将随之增加。若公司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配置等方面未能及时适应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则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2、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张治宇、钟景维、石庆。张治宇、钟景维、石庆直接持有发行人14.05%的股份,通过亿道控股间接控制发行人55.25%的股份,通过睿窗科技、亿道合创、亿丰众创、深圳亿嵘间接控制发行人7.10%的股份,三人合计控制发行人股份总数的76.40%。如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发行后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从事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活动,将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综合当前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市场供求、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做出的。虽然本次募投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如果上述外部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按期足额到位、项目组织管理、厂房建设工期、生产设备安装调试、通线试产、产量达标以及市场开发等方面仍可能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增加固定资产41,257.42万元,按照公司目前的会计政策,项目建成后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额2,821.67万元。尽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广阔,预计项目建成并达产后效益较好,但若市场出现剧烈变化导致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难以实现,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大幅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88,502.50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0.08%、53.43%、36.10%和19.6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在短时间内大幅增长,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预计短期内难以实现收益,如公司净利润不能同步增长,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二、重大合同

  根据重要性原则以及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情况,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其他合同情况如下:

  (一)销售合同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消费类电子产品以及行业三防类电子产品品牌商、系统集成商等,上述客户存在订单频繁、单笔订单金额浮动较大等特点。报告期内,根据上述客户的交易习惯,公司与主要客户直接签署订单式合同,合同中包含签订时间、具体产品名称、数量、价格、结算方式、交付期限和方式、质量条款等信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1,20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二)采购合同

  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具体采购量由发行人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确定,并在具体订单中确定原材料质量及验收、交付方式、结算方式、违约及质保期等信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3,000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注1:公司与LC FUTURE签订的采购合同总价包含委托加工物资、外协加工费及外协加工商配套提供的组装料件金额。

  (三)银行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银行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如下:

  

  (四)在建工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因新建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于2020年12月31日与深圳中顺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为“亿道大厦地基及基础工程”,合同金额为2,770.00万元;于2021年8月2日与江苏天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亿道大厦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为“亿道大厦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金额为23,845.56万元。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担保的情况,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况。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涉及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均已审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3月22日,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以亿道信息、北京恒海基业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确认亿道信息生产销售的“全坚固三防笔记本EM-X11及EM-X11G”侵犯了其享有的外观设计专利,并判令亿道信息停止生产销售被控侵权的相关产品同时赔偿损失。此案中被诉侵犯的三种外观专利名称及专利号分别为 “带有便携电子计算机连接端子的键盘用框体”的ZL201530265885.3号外观设计专利;名称为“便携电子计算机”的ZL201530265821.3号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名称为“便携电子计算机”的ZL201530266066.0号外观设计专利。上述案件案号分别为“(2019)京73民初375号”“(2019)京73民初377号”“(2019)京73民初378号”。

  2019年6月21日,亿道信息分别对ZL201530265821.3号和ZL201530266066.0号外观设计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于2020年1月19日和2020年1月20日下发第42933号和第4300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上述专利权全部无效。

  2019年6月24日,亿道信息对ZL201530265885.3号外观设计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月19日下发第4300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维持专利权有效。2020年5月6日,亿道信息对上述涉案专利再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0月23日下发第4652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上述专利权无效。

  2020年4月16日和2021年1月20日,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分别就上述外观设计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其作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并重新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亿道信息为第三人。上述案件案号分别为“(2020)京73行初5282号”“(2020)京73行初5284号”“(2021)京73行初6071号”。

  (二)案件进展

  2021年2月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分别作出“(2019)京73民初375号”、“(2019)京73民初377号”和“(2019)京73民初378号”民事裁定书,鉴于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据以主张权利的涉案专利均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裁定驳回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的就上述涉案专利的起诉。

  2021年6月2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上述案件原告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的诉讼请求。2021年8月4日,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亿道信息为被上诉人,分别就上述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2020)京73行初5282号、(2020)京73行初5284号行政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不清,请求判令涉案专利有效。2022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就ZL201530265821.3号、ZL201530266066.0号涉案专利作出“(2021)最高法知行终1145号”“(2021)最高法知行终109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1年12月13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1)京73行初607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的诉讼请求。

  2022年1月14日,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亿道信息为被上诉人,就上述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2020)京73行初6071号行政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不清,请求判令涉案专利有效。

  2022年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2)最高法知行终35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的诉讼请求。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民事案件已审结,ZL201530265821.3号、ZL201530266066.0号以及ZL201530265885.3号涉案专利行政诉讼均已审结。

  上述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查阅地点

  备查文件将陈放在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投资者在公司股票发行的承销期内可到下述地点查阅:

  1、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上合社区33区大宝路83号美生慧谷科技园3.5.6栋美谷5栋三楼

  联系人:乔敏洋

  电话:0755-83142770

  传真:0755-83142771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43楼

  联系人:张勇

  电话:0755-23976200

  传真:0755-23970200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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