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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3-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4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66,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昌汇金”)的担保预计为28,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遂昌汇金为降低融资成本,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13,600万元融资额度,期限两年,公司为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工业园区毛田区块

  法定代表人:赵华棣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冶炼废物、表面处理废物、含铜废物、含锑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生产、销售电解铜、电解锡、精锡、焊锡、铅锑合金锭、黄镍、镍铁、贵金属和稀贵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赵华棣持股8%,胡治权持股4%,赵彰财持股4%,黄作恭持股4%。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 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3、 被担保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2、 保证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3、 担保额度:不超过13,600万元

  4、 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风险控制措施:由遂昌汇金其余股东赵华棣、胡治权、赵彰财、黄作恭四人将持有的合计20%股权作为质押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 董事会意见

  遂昌汇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和管理能够有效控制,且遂昌汇金其余四位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遂昌汇金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董事会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7,060.64 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5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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