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 300 号之一公司 105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杨金洪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出席7人,董事钟可祥先生、曾新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系关联交易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涉及的关联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闽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未参与议案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吓虹、陈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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