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08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登记日:2023年1月16日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818.1112万份
● 本次股票期权登记人数:302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再升科技”)已于2023年1月16日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21日,公司在公司云之家ERP管理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2022年11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披露了《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2022-096),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11月3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99)。
4、2023年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3年1月4日
2、授予数量:1818.1112万份
3、授予人数:302人
4、行权价格:5.4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等待期
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 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7、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在各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各年净利润均已包含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对公司损益的影响。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均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依照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综合考核评分结果确定其绩效考核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比例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共分为A、B、C三个评分等级,每一级别对应的行权比例系数如下表所示: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且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和行权比例系数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统一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并由公司统一注销。
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对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8、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9、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三、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名称:再升科技期权
2、股票期权代码(三期):1000000320、1000000321、1000000322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3年1月16日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名单及数量: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再升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和《再升科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授予权益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2017年3月31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月4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表所列信息为初步估计,最终金额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金额为准,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归母净利润增长率指标造成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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