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2022年3月30 日、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的担保,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三级全资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三级全资子公司柳州市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海联金汇”或“受信人”)融资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由125,000万元增至130,000万元。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三级全资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1月16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子公司青岛海联金汇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联金汇”)与浦发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16日。保证担保的范围除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最高额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023年1月16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或“授信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柳州海联金汇与光大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4年4月15日。保证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本次为青岛海联金汇提供3,000万元、柳州海联金汇提供4,000万元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33,667,708.33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73%。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633,667,708.33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73%。
(2)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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