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持有的蓝海银行股权提供 质押担保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持有的蓝海银行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以下简称“烟台银行龙口支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以持有的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银行”)9.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烟台银行龙口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以持有的蓝海银行9.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资产抵押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未超过该审批授信额度范畴,因此本次资产抵押申请综合授信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MA3DQQGT6P

  法定代表人:陈彦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7日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新威路17-2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主要内容

  1、授信规模:不超过2.5亿元综合授信。

  2、授信期限:12个月。

  3、授信条件:公司以持有的蓝海银行9.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四、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以持有的蓝海银行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旨在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本次质押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事项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办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07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3年2月1日(星期三)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1日(星期三)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恒邦置地大厦2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5

  2、投票简称:兴民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昭

  联系电话:0535-888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邮箱:wz@xingmin.com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编:26571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09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5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罗天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08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更严格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追认2019年-2022年间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及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丰启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启环保”)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盛邦”)、间接控股股东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启控股”)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丰先生等相关关联人为公司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2019年5月,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盛邦向公司提供1.3亿元财务资助,公司无需支付费用且无需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底,该笔借款已全部归还。

  2、审批程序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充追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高赫男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丰启环保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盛邦、间接股东丰启控股、实际控制人赵丰及亲属等为公司关联人,公司接受上述单位/个人担保或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19年-2022年度接受关联担保情况汇总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青岛丰启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T4UX10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戌时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蓝谷创业中心3号楼B座3楼

  经营范围:能源科技、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不得从事融资担保、吸收存款、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丰启环保系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6.45%股权,通过四川盛邦表决权委托持有公司18.67%股权,合计控制公司25.11%股权。

  2、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WJML8B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成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新希望大道二段158号29栋6单元2层239号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及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不含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四川盛邦系公司控股股东丰启环保的一致行动人。

  3、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624X3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丰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岭社区侨香路3089号恒邦置地大厦二十六层2601-A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创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许可经营项目是:人力资源咨询。

  关联关系说明:丰启控股系丰启环保的控股股东,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4、关联自然人基本情况

  赵丰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赵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丰启环保持有公司6.45%股权,通过四川盛邦表决权委托持有公司18.67%股权,合计持有公司25.11%股权。

  赵果女士:系实际控制人赵丰先生的配偶。

  高赫男先生:系公司现任董事兼总裁。截至目前,高赫男先生持有公司0.52%股权。

  王艳女士:系董事兼总裁高赫男先生的配偶。

  王志成先生:系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王艳女士的弟弟。

  孟洋女士:系王志成先生的配偶。

  魏翔先生: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魏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胡晓星女士:系魏翔先生的配偶。

  周治先生: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周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萌萌女士:系周治先生的配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为支持公司发展,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具体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述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涉及反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相关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或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或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原则。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0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和

  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为2022年1月 26日至2023年1月25日。

  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月25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0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上午10:30在公司办公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1人,参加通讯表决6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文明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持有的蓝海银行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持有的蓝海银行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赫男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2月1日(星期三)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