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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 *ST银河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生物”)于2023年1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3年1月9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律师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部分内容尚需进行核实,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至2023年1月16日前回复关注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截至目前,由于《关注函》涉及的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落实,故公司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1月30日前回复《关注函》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截止目前上述情形尚未消除,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2022年年度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涉及退市情形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面临退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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