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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厦门信达(证券代码000701),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3年1月12日、1月13日、1月16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投资者通过电话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询问,对以下事项较为关注,公司已经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回复,现经公司核实并予以说明如下: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拟收购保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汽车”)55%股权相关事宜:为进一步优化现有汽车经销品牌和经销网络布局,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拟收购保利汽车55%的股权,并于2022年12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保利汽车的主要经销业务包括在营的7家玛莎拉蒂和阿尔法罗密欧品牌4S中心和1家一汽丰田4S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本次交易尚处于经营者集中审查公示阶段,后续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审批程序。公司能否完成本次交易尚具有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尚存在交易整合风险及经营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自查和电话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经电话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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